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反覆申请及上诉虚耗时间金钱

美国职业移民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虽然没有规定同一案件在被拒绝後不能重新申请,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建议如果在申请案的质量没有任何改变,或是申请人有获得什麽新的成就及资格之前不需要重新送件,虽然说每次递交的申请案是独立审理,不受先前记录影响,但因为案件的审理都是经审核官员依法规细心审理也都留有记录,在法规没有大变动,完全相同的申请案不太可能过个一两年重新送件就获得核准。有些申请人在被拒绝之後,还会透过各种法律救济方法上诉要求「重启」(reopen)或「复议」(reconsider),在行政上诉办事处(AAO)作出决议後,也还可以针对此决定进行上诉要求「重启」或「复议」,若再加上申请人一再重递申请案一再上诉,就会让整个案子异常的错综复杂,不仅申请人在整理资料回覆时容易发生错误,审核官员也需要花上更多时间审理,结果导致花费大量的时间跟金钱却只获得相同的结果:被拒绝。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论文挂名共同作者案例探讨

在期刊论文中,作者的先後排序通常以学术贡献为指标,提出原创性论点丶作出主要学术贡献者,通常会挂名为第一作者,而负责执行计画或是其它则被列为第二丶第三作者,以此类推。因此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审核官员眼中通常较具份量。但在一些特殊科学领域中,团队研究越来越普遍,一篇研究论文由许多人挂名共同作者是常见现象,有时可能多达20人,在这种领域中的研究者是否就无法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职业移民出奇招不如按步就班申请

在申请职业移民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有些外籍人士以为用各种五花八门的奇招就能获得核准,例如由特殊人士代为提出申请或是提出写给美国总统的信件等,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Victoria Chen, J.D.)表示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可本人自行申请,只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资料,不需要走偏门也能获得通过,一些奇招反而会引来审核官员的怀疑,不如将心力专注在证明文件及推荐信的品质上,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推荐信常见错误案例探讨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时,推荐信占很重要的地位,推荐人不但需要了解「被推荐人」的成就更需要对此移民类别有所了解。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个测地专家的案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为一美国医疗设备制造公司,希望能聘雇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因此为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认为因受益人在科学上的杰出能力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美国移民局(USCIS)表示因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可促进美国国家利益,因此拒绝此案。   申请案的说明信中提及:「申请人(该公司)与苏俄一家核能公司签订协议,由苏俄核能公司提供原子能科学家及核能研究发现。美国能源部对这项合作计画给予大力协助,这项计画将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及加州增加2500个工作机会。因为此计画涉及美俄两国,该公司需要对苏俄法规很了解测地工程方面的专家,所以需要聘用此案受益人为测地专家。受益人将会在这个公司在苏俄的子公司工作。她将运用她的专业知识及学历帮忙建制两国的测地系统。受益人非常符合这项工作的要求,而且她已经通过美国政府的最高等级身家调查,可进入像是美国国防实验室以及同等级的国防研究机构,此外她也对於俄国的工程系统及程序都很了解。」   但审查官员认为申请人没有缴交说明信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美国政府给予该受益人的通过安全检查文件,也未说明为什麽该受益人需要如此高的安全权限及其重要性。   申请人也说明了该公司有哪些与美国国防实验室的合作计画,像是生产医疗设备丶供氧系统等,但偏重於对该组织的叙述,且证明文件偏重於财务方面的支持,而非对技术的细节及重要性进行说明。美国移民局第一次审理後於2009年6月要求补件,律师於补件时的说明信提到该受益人曾任教於大学且被升职为「高等教师」丶也在某科学论坛担任要职。另外一封日期为2009年7月的信件与之前的律师信大同小异,大部分在说明该公司的研究计画,没有任何提及因该受益人的工作可带来多少的经济获益或是国家利益,仅再三强调该受益人适合此工作,未提及该受益人作了哪些成就及贡献。审核官员认为「职等」及在某机构任职服务不代表影响力,应由申请人证明在其领域中受益人有哪些影响力,而非由审核官员来推断,最後美国移民局官员於2010年1月份拒绝此案。该公司後来於上诉期限内缴交两封证明信进行上诉。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审理时首先就申请人提交的I-140表格提出受益人工作上定位的疑问,申请人在表格上的工作类别(SOC)填写的代码为五码17-102,但根据劳工部门(BLS)的分类(SOC)代码全部都是六码,行政上诉办事处因而发现该类别为「调查员」(surveyor)代码为17-1022,且工作的内容也引用错误,但该公司证明文件却表示要雇用此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代码为19-2042。   上诉时该公司总裁以信件说明是用另一个资料库,且他们公司在此资料库上未能找到完全符合职称。所以用最接近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如附件。但行政上诉办事处表示虽然已不再使用此资料库,但事实上此资料库中有测地学(geodesy)这个类别,而且在上诉文件没有看到工作内容的附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证明文件需质量并重

有些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人以为可用「量多取胜」的策略,不但提供大量各种类型证明文件也只重视文件数量,但根据过往案例来看,重点还是在於证明文件是否有足够的质量,而非「数量」。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案例供大家参考。申请人为一生物医学工程师,自行递交I-140表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职业移民类别,但美国移民局(USCIS)以申请人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国家利益因此拒绝该案。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特别案例探讨

移民的分类与法规相当复杂,即使是由雇主申请也可能犯了严重错误导致申请案的失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出一所基督教大学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特别案例供有意申请者参考。此基督教大学愿意聘雇某外籍人士为经济学教授,因此以申请人的身份提出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案,并以该外籍人士为「受益人」。该大学并以「纽约州交通部案例」(NYSDOT)的三个标准作为立论基础,认为受益人的专业领域丶论文发表及学术地位均符合核准的资格。   2009年2月,德州服务中心审核官员以书面资料不足要求申请人补交资料。但此基督教大学未提供任何新的证明文件,反而递交一书面声明说明该校於申请时错误勾选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移民法律名词不可用常识判断 选择移民类别宜谨慎

在谈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时发现,有些雇主为了省麻烦或想快速帮申请人获得绿卡,因而选择了错误的移民类别。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像第一优先类别(EB1)可自行申请不需雇主申请且可免除劳工证申请,有些雇主会推荐申请人自行申请,但殊不知其标准非常高。有些申请人在不清楚「优秀人才」的标准就自行申请,其结果可想而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论文引用次数非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唯一标准

论文的引用次数常被视为申请职业移民时的关键,有许多人在考虑申请绿卡时,因认为自己的论文引用次数不足或「非第一作者」裹足不前,而错失机会。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事务所举出一些案例供有意申请绿卡的人参考,该案於2007年3月30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为德州州立大学癌症医疗中心的博士生及研究助理,并於2007年8月15日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同一机构进行博士後研究。该申请人因为拥有硕博士学位且加入专业组织会员,因此申请免除申请劳工证程序。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官员表示虽然该申请人的领域具内在价值且达国家级规模,但因下列原因而拒绝该案,一丶未能证明在该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二丶推荐信未举出具影响力的实例,三丶论文被引用次数不足。美国移民局最後总结此案为未来具有影响潜力但尚未具体实现的申请者,因此决定该案不符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医生案例探讨

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特定的专门职业并非获得批准的绝对保证。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很多人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时会有过份强调特定职业的重要性,而忽略了申请人本身的杰出能力是否符合国家利益。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出牙医及心脏科医生两个案例来作探讨,首先以某一牙医申请案例来看,该案为第二类优先(EB-2)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第二优先类别(EB2)排期推进至2010年5月

2012年3月美国移民签证公告显示,印度及中国申请第二优先类别(EB2)的排期推进至2010年5月,虽然不像上个月(2012年2月)公告那样有戏剧化大幅度的推进,但还是加快了四个月。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摘要此次公告如下:   1. 第一优先类别(EB1) :所有国家均有签证名额 2. 第二优先类别(EB2) :所有国家(除中国丶印度之外)均有签证名额。印度及中国排期推进至2010年5月1日(此趋势符合签证公告(DOS)於2012年1月底的预测)。此次排期前进让美国移民局可在2012财务年度结束前处理更多的I-485调整身份案。   第三优先类别:此类别仍然处於停滞的状态,全球各国(除中国丶印度)目前排期为2006年3月15日,仅推进3周。印度排期为2002年8月2日。中国推进一个月为2005年1月1日。   第三优先的其它劳工类别:全球各国(除中国丶印度)目前排期为2006年3月15日。中国排期为2003年4月22日,印度排期为2002年8月22日。   第四及第五优先类别:所有国家均有签证名额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