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时,推荐信占很重要的地位,推荐人不但需要了解「被推荐人」的成就更需要对此移民类别有所了解。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个测地专家的案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为一美国医疗设备制造公司,希望能聘雇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因此为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认为因受益人在科学上的杰出能力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美国移民局(USCIS)表示因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可促进美国国家利益,因此拒绝此案。
申请案的说明信中提及:「申请人(该公司)与苏俄一家核能公司签订协议,由苏俄核能公司提供原子能科学家及核能研究发现。美国能源部对这项合作计画给予大力协助,这项计画将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及加州增加2500个工作机会。因为此计画涉及美俄两国,该公司需要对苏俄法规很了解测地工程方面的专家,所以需要聘用此案受益人为测地专家。受益人将会在这个公司在苏俄的子公司工作。她将运用她的专业知识及学历帮忙建制两国的测地系统。受益人非常符合这项工作的要求,而且她已经通过美国政府的最高等级身家调查,可进入像是美国国防实验室以及同等级的国防研究机构,此外她也对於俄国的工程系统及程序都很了解。」
但审查官员认为申请人没有缴交说明信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美国政府给予该受益人的通过安全检查文件,也未说明为什麽该受益人需要如此高的安全权限及其重要性。
申请人也说明了该公司有哪些与美国国防实验室的合作计画,像是生产医疗设备丶供氧系统等,但偏重於对该组织的叙述,且证明文件偏重於财务方面的支持,而非对技术的细节及重要性进行说明。美国移民局第一次审理後於2009年6月要求补件,律师於补件时的说明信提到该受益人曾任教於大学且被升职为「高等教师」丶也在某科学论坛担任要职。另外一封日期为2009年7月的信件与之前的律师信大同小异,大部分在说明该公司的研究计画,没有任何提及因该受益人的工作可带来多少的经济获益或是国家利益,仅再三强调该受益人适合此工作,未提及该受益人作了哪些成就及贡献。审核官员认为「职等」及在某机构任职服务不代表影响力,应由申请人证明在其领域中受益人有哪些影响力,而非由审核官员来推断,最後美国移民局官员於2010年1月份拒绝此案。该公司後来於上诉期限内缴交两封证明信进行上诉。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审理时首先就申请人提交的I-140表格提出受益人工作上定位的疑问,申请人在表格上的工作类别(SOC)填写的代码为五码17-102,但根据劳工部门(BLS)的分类(SOC)代码全部都是六码,行政上诉办事处因而发现该类别为「调查员」(surveyor)代码为17-1022,且工作的内容也引用错误,但该公司证明文件却表示要雇用此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代码为19-2042。
上诉时该公司总裁以信件说明是用另一个资料库,且他们公司在此资料库上未能找到完全符合职称。所以用最接近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如附件。但行政上诉办事处表示虽然已不再使用此资料库,但事实上此资料库中有测地学(geodesy)这个类别,而且在上诉文件没有看到工作内容的附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申请时资料是否更新及其一致性都很重要,究竟申请人是要以测地专家或是调查员的工作聘用受益人。另外要注意是否附上文件中所提到的证明文件,最常犯的错误是於文中使用「如附件」,但却找不到附件。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同意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的看法,此案的重点在於受益人免除工作证申请是否符合「美国国家利益」,因此引用「纽约州交通部案」的判例,提出三项标准:该领域需有内在价值丶该外籍人士对此领域有重大影响且将继续在此领域工作丶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虽然国家利益豁免案(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关键在於增加美国未来的国家利益,但不代表是建立在虚无的基础上,仍然必须证明过去的杰出的成就作为基础。此案申请人未能提供符合的证明过去成就文件仅主观的保证受益人在未来一定能产生国家利益,这种推测不足以核准该案。另外,行政上诉办事处(AAO)於审查时也发现美国移民局服务中心审核官员没有提及此案的重要错误:没有递交ETA-750B表格「外籍人士资格表」。若没有填写此表,则无法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於上诉时,律师缴交两封推荐信并声明此两封信将可证明该受益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资格。但来自陆军研究机构的信件仅提及申请人有多项重要医疗设备生产技术,完全未提及受益人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及测地专家的身份,虽然以Dr博士称呼受益人,但无证据显示受益人拥有博士学位;另一封来自美国工业联合会的主席推荐信表示该组织为一非营利组织与许多美国及俄国公司有合作关系(申请人是其中之一),此封推荐信也过於强调该组织对於世界安全与和平的贡献及申请人公司的贡献,缺乏对受益人的贡献的描述,仅在文末提及『受益人「正在申请」美国及俄国的安全调查审核…申请人已经尽了努力仍找不到符合资格的美国测地专家…该受益人的资格无可替代…所以不需要透过正常的劳工证申请程序』。行政上诉办事处表示该推荐信的论点有许多矛盾之後,像是既然已透过程序仍找不到符合资格的美国测地专家,那麽就适合走工作证申请程序,而非改走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解释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此类别的设立不是让申请人可以避开工作证申请,而在於给予符合国家利益的外籍人士绿卡,所以不可以将焦点放在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劳工这类问题上。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最终以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证明而驳回此案。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此案的推荐人都过於强调自己机构或是申请公司的成就而忽略了受益人突资格才是此案的关键,而且推荐人对於类别的不了解导致推荐信有错误的论述,这个案例很值得大家在准备推荐信作为参考,如有任何移民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Email: law@wegreened.com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是一家从事美国移民的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代表来自美国50个州的公司、研究机构和个人,针对I-140移民申请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专精于职业移民申请,并在下列移民类别保有高成功率的证明记录: EB2-NIW(国家利益豁免), EB1-A(杰出人才)和 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
我们所累积的四万件I-140批准通知让我们对美国移民局的裁决趋势有着前所未有的洞察力
拥有四万多笔的EB-1A,EB-1B和EB-2 NIW批准纪录,我们对USCIS判决I-140案件的方式有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由于USCIS会不断改变对EB-1A,EB-1B和EB-2 NIW类别的裁决标准,我们事务所累积的庞大成功案例数据库能提供您前所未有且透彻的USCIS裁决趋势。 我们仔细分析我们所有案例的数据,将分析结果应用于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建议,并随时调整我们的策略,使我们与美国不断变化的移民法规局势保持一致。 与我们合作,您可以随时得知重要的更新、策略和信息,让您可以对您的申请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我们已经成功帮助过上万位背景和条件与您相似的客户
我们经手过众多的成功案例。无论您的条件、背景、专业领域、签证身份或国籍为何,我们极有可能已经帮助过数百名甚至数千名和您相似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通常对我们能如此了解他们的研究和工作感到印象深刻。 我们的洞察力和理解来自于我们已经处理过许多与您条件类似的案例,这使我们有能力为每份申请量身订制最佳策略。
许多客户都是因为他人的推荐而与我们接洽
多年来,我们事务所吸引了许多新客户与我们合作,他们全都是基于我们的口碑、他人的推荐以及朋友和家人所分享的愉快合作经验而选择我们。 我们以我们的声誉自豪,也努力确保我们提供令人满意的绿卡申请服务给每位客户,让客户乐于与他们的朋友和同事分享经验。 这就是为何我们的批准通知数量能从2013年的600件增加到2023年的47,000多件。
批准通知: https://cn.wegreened.com/eb1_niw_approvals
成功经验: https://blog.wegreened.com/
网址:cn.wegreened.com;
免费评估:https://www.wegreened.com/Free-Evaluation
中文热线:888.666.0969 ext.380(免费专线)
更多顾客感言及成功案例请至:
更多详细资讯请按此连结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