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移民(EB1-A)案例探讨:银行业

在银行业上班是非常稳定的工作,也是许多人眼中的铁饭碗。许多人会认为在银行工作相较於一般行业就是一种杰出人才的表现,因而认定在申请美国移民绿卡上必定是无往不利。但殊不知,在杰出人才移民法规中,职业别是不分高低丶难易丶贵贱的,因此不会有如「阶级制度」般的分类,更不会列出某些职业是可以直接获得核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强调,移民法规中的杰出是针对申请人专业领域中的「比较性」,所以必须是「同领域中」的比较而产生的「杰出人才」。所以申请人不能拿单一职业与其它行业比较,举例来说,不能在申请案中强调「银行业」比其它行业更为优秀杰出。正确的准备方向应该是将申请人在「银行业」中名列前矛如金字塔顶端的尖端人物。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成功案例:演艺专业杰出人才移民

先前文章曾提过模特儿专业的申请失败经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这次特别提供成功的案例,让有志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的表演专业工作者参考。此案申请人巧妙运用自己的路线来套用法规标准,由於申请人没有得过其专业相关的大奖,所以她避开了奖项的部分,也没有缴交常见的「专业组织」会员证明,而是将申请案的焦点全然的聚焦在自己强项上,因而博得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官员的青睐。同时也证明了,杰出人才移民类别不一定要获得国际大奖才能申请通过。只要能符合法规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以上,就有机会获准职业移民。 此案申请人是演艺专业,但由於演艺工作专业与「学术专业」大不相同,因此无法以一般的认知标准来加以认定,例如「论文被引用次数」的标准就无法适用在演艺工作当中,此外,例如「作品在公众场合展览」此标准较适用於画家丶雕塑家等美术作品标准也较不适用於演艺工作。在演艺工作专业的申请人就需要以其业界较合适的标准来界定自己的杰出能力,但还是必须在法规的十项标准内,以此案申请人职业为女演员为例,她就善用薪资比较的方式来突显自己在其专业领域的领先地位,她以自己的平均日薪5,000美金来表示自己在薪资报酬上有超出其专业领域的高报酬,她将日薪的结构交代的很清楚,其中1,050需缴交给经纪公司抽成,再除以8小时来看,其税前时薪为493.75美金,相较於美国加州地区的女演员平均时薪17美金,高出了28倍。审核官员表示,申请人应该以全国规模来做比较,但由於加州为美国首要电影产业所在地,所以也能接受此记录的比较,认定申请人的薪资确实在其专业领域是属於杰出人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才移民(EB1A)案例探讨:大提琴家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出一个大提琴家的申请案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一开始以F1学生签证进入美国在耶鲁大学就读音乐系,毕业後使用OPT开始工作,之後转换成H1工作签证身份在康乃迪克州一地区性交响乐团工作,此H1工作签证於三年後到期再延长一次三年。最後因无法继续延签,只好改以O1非移民签证继续留在美国工作,在几番辗转波折後,最後希望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来获得绿卡移民。 该案申请人虽然在波兰学生时期拿过六个奖项,也在耶鲁大学就学期间获得奖学金,但审核官员认为,此案申请人学生时期的奖项竞争对手都是学生,并非国家级或国际大奖项,奖学金也不可视为「比赛丶竞赛」奖项得主,再加上申请人进入美国就读及工作後长达六年的时间,在此期间都没有获得其它大型奖项的证明,这让人怀疑申请人在获得绿卡後是否能继续以其杰出能力为美国作出贡献。此外,在就学期间及学业相关的小型比赛并不足以被视为「专业音乐家」的证明。虽然该案律师在上诉时表示,在古典音乐的专业领域中,大多数的国家级丶世界级大赛都有年龄限制,大赛得主也多半是在就学时期就获得国际声誉,因为认为美国移民局应该在审核时考量这一点,但在上诉过程中,审核官员表示,即使许多大赛得主在学生时期就已经获得国际声誉,但此案申请人没有提出足够的得奖证明他在学生时期所获得的六个奖项是符合国际名望的奖项。 申请人也在申请案中表示,在其求学期间已经在欧洲参与过四次国际级的大提琴大赛,显示他在学生时期就展露头角,审核官员表示,参与国际型大赛不是杰出人才移民(EB1A)的标准之一,申请人没有提出其得奖证明,则无法视为符合「奖项」标准。另外,一些如「新兴音乐家」丶「新秀」的比赛及表演主要是为了发掘年轻人才,比赛竞争者也多是年轻新秀,也无法视为在其专业领域的顶尖优秀人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才移民「跨界」专业的选择策略

许多职业常常会有跨界演出以及横跨数个职业的机会,也有许多歌手演而优则唱,或是从平面模特儿发迹後转战演员或歌手的例子,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虽然这些职业都有关联性,但由於在申请填表时仅能选择一个特定职业填写,所以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人最好一开始先把自己的每项专业领域分开做总体性的比较,从中选择一个最出色最杰出的职业後以此做全力的准备再递出申请案。 跨界的现象随着跨领域合作,在许多专业工作也是随处可见,一般申请人常会犯以下几种错误,因而导致申请案的失败。 一丶选了一个听起来名声响亮的职业但并非自己专精本业:有些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人会先假设立场,自己觉得有某些类别的职业特别容易被通过,然後就选择了自己不是很专精丶杰出的选项,这样会导致在申请内容上显得缺乏内容可写,甚至左支右拙无法发挥。例如,优秀杰出的运动员跨界沾酱油当过教练,却在填申请表时选了教练,虽然这两者有许多工作重叠,要知道美国移民局(USCIS)的审核官员就会以「教练」的标准来审视申请人是否符合杰出标准,并且考虑申请人在进入美国之後是否能以「教练」的专长继续为美国提出重大贡献。由此可见,该申请案中的文件除了一些教练的经验之後就显得乏善可陈,於是只好拿当运动员的得奖记录来充当杰出教练的证明,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际观不是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标准

一般人想到拿绿卡移民美国,通常都会想到投资移民(EB5)或是绿卡抽签(Greencard Lottery),前者需要能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创造10个以美国人工作机会,此类别美国每年给予1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後者则需视运气看是否能抽中。但不是每个人能够有有雄厚的财力办理移民,绿卡抽签的等待往往由於机率很低因此变成年复一年的等待。其实拿绿卡移民美国还有许多其它的方式,不同的移民类别有着不同的要求与标准,如果申请人本身在其专业上有非常杰出的表现,其实可以考虑门槛条件较高的「杰出人才移民」,虽然较为不易,但有着不需要先找到工作及雇主赞助的优势,再加上没有排期等待的困扰,非常适合杰出优秀人士申请。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才移民比起其它移民类别有较高门槛

一般人想到拿绿卡移民美国,通常都会想到投资移民(EB5)或是绿卡抽签(Greencard Lottery),前者需要能在美国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创造10个以美国人工作机会,此类别美国每年给予1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後者则需视运气看是否能抽中。但不是每个人能够有有雄厚的财力办理移民,绿卡抽签的等待往往由於机率很低因此变成年复一年的等待。其实拿绿卡移民美国还有许多其它的方式,不同的移民类别有着不同的要求与标准,如果申请人本身在其专业上有非常杰出的表现,其实可以考虑门槛条件较高的「杰出人才移民」,虽然较为不易,但有着不需要先找到工作及雇主赞助的优势,再加上没有排期等待的困扰,非常适合杰出优秀人士申请。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美国杰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篮球明星

在篮球运动专业领域中,加入美国NBA篮球赛联络球队可说是顶尖篮球员的目标及梦想,许多杰出而伟大的篮球员都在这个竞技场上产生。但对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这个类别来说,若无法达到法规标准达三项以上(法规提供了十项标准),即使是NBA球队正规球员也无法被视为符合资格获准通过移民。由此可见,杰出人士移民的要求相当高,且必须是专业领域中顶尖杰出的人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美国杰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画廊经理

杰出人士移民的申请人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我的专业领域当中,根本没有国际大奖或是国家级奖项,那我还能够申请杰出人士这个移民类别吗?」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杰出人士移民(EB1A)规定主要希望能让真正杰出的人获得申请通过,但其实不限於得奖与否,只要能证明符合法规中十项标准的三项以上。若在申请人的领域中没有相关奖项,则可以用其它标准。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美国杰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财务分析师

在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案例中,各专业领域有其不同的评判标准,在A领域成功的标准不一定适用於B领域,因此在使用上应该注意各领域的要求不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例,例如在学术界里拥有世界各国各大学术研讨会的期刊发表及各国学者推荐,可显出「全球性」丶「国际性」的学术声望,但是若套用在「财务分析师」领域里,由於财务分析师的职业特性,经常需要为各大型公司准备财务报表,小型公司反而不需要财务分析师的服务,或是说小型公司无法负担财务分析的费用。因此,财务分析师接触的常是「百大」丶「五百大」这类型的大型公司,全球性丶国际性是经常可见的,所以在此领域中,为百大公司做简报丶报告丶进行会议,是不能与「国际学术研讨会」的期刊发表相提并论。所以 该案申请人准备的材料相当标准制式化:履历丶六封推荐信丶学位副本丶会计师执照副本丶给各大公司雇主的简报资料丶去年度客户总列表及财务报表丶移民意愿声明书丶专业组织会员文件证明。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模特儿专业

在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中,国家规模以上的媒体报导是法规明定的十项标准之一,申请人必须自我提供证明,让美国移民局(USCIS)相信申请人至少符合三项标准以上,且申请案总体符合「菁英中的菁英」条件。但是有些专业领域的特性,让该领域的产出就是媒体报导,这样的成果在审核官员的眼中就不具证明「杰出人士」的能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解释,有些行业例如模特儿专业,他们走秀的照片以及花边故事经常披露於各大报章杂志媒体,由於这个行业的产出就是必须在媒体中展现,因此要在这项标准中证明模特儿的杰出能力,就会显得有困难度。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