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门运动领域杰出运动员可申请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移民类别(EB1A)

许多准备申请移民美国的人在考虑申请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移民类别(EB1A)时,会先对自己的专业领域作假设性的评估,有些人会因对法令的不了解,加上认为自己的专业领域在美国相当冷门,因而里足不前,错过了移民美国的好机会。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关於此类别的立法精神在法规中表露无遗,「此法规适用於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商业丶体育领域的杰出人士」,在法规中没有没有明定冷门的领域不能申请,也没有对特定领域有所限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以杰出人才职业移民案例(EB1-EA),谈合格案件遭移民局RFE或NOID刁难时之回应方式

一般来说,移民申请案在美国移民局(USCIS)官员即时且谨慎地审查下,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合格申请人都能够如期拿到绿卡。虽然在Kazarian v. USCIS一案之後,监察员曾针对移民局审查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移民(EB1-EA, Alie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时摇摆不定得标准提出质疑,大部分的合格案件仍然顺利通过审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以我们事务所为例,我们在二月份的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绿卡就有百分之百的合格率。」   在这些通过审查的杰出人才移民案件当中,大部分都是一次就通过审查,并非经过RFE(Request Read more [...]

美国职业移民绿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推荐信之撰写技巧

by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04/10/2012   在申请职业移民绿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 )的过程当中,推荐信是相当重要的。它们可作为帮申请人背书的最主要证据,也可以补充说明一般证明文件或引用数据上不足的部份,帮助移民官员了解申请人的成就和贡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通常专业的移民律师事务所都会帮助申请人拟定推荐信的草稿,再由推荐人修改并签名,毕竟大部分的推荐人都没有那麽多的时间亲自撰写推荐信的所有细节。   律师说,以我们事务所的流程为例,首先律师会先了解申请者的背景和握有的条件,利用大约一小时的面谈时间,筛选出最理想的推荐人选。通常,这些人选会是来自从事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类似或相关研究的专家;而针对职业移民申请,申请人也需要一些独立推荐信(independent Read more [...]

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EB-1, EB-2)申请技巧:针对论文发表数量较少或引用次数不多之申请者(下)

by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在上篇文章当中,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已经对於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当中,较缺少学术文章发表和论文引用记录的申请人,提供一系列的替代方案。在本篇文章中,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则针对第二优先杰出人才国家利益豁免(EB-2 Visa with a Request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 “Advanced Degree Alien or Exceptional Ability”)在申请时的技巧,有进一步的说明。   申请人只要在「具备高等学历」或「特殊能力」两者当中符合其中一种,就可考虑申请第二优先职业移民。针对这项类别,移民法列出七项基本条件,而申请人必须至少符合其中三项;这些条件跟第一优先的移民条件比较之下相对简单,尤其对於非学术领域的科学家丶研究者丶缺少论文发表和引用记录的申请人来说,也是较可行的途径。不过,申请人也就必须另外证明自己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EB-1, EB-2)申请技巧:针对论文发表数量较少或引用次数不多之申请者(上)

by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申请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绿卡(EB-1, EB-2)时,申请者通常被要求具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经验,并且需提出丰富的论文引用记录,或在特定研究领域突出的学术贡献。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绿卡申请者都具备以上条件,那这是否代表这些人在申请绿卡时毫无机会呢?事实上并非如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由他事务所经手的案件当中,许多移民申请人即使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後仍顺利拿到绿卡,重点在於如何运用技巧凸显自身条件的优势。   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包含杰出人才绿卡(Aliens Read more [...]

善用主流媒体(Major Media)可成为第一优先职业移民(EB-1)通过审查之关键

by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第一优先职业移民(EB-1)的审查标准一直都比其他职业移民类别的标准严格许多,特别是当中的杰出人才职业移民(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因此,在递出申请案之前,申请人最好透过律师协助,仔细衡量自己的背景和经历当中哪些是最有利的证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如果轻易送出说服力不够的证据,只会降低该申请人通过审查的机率并遭RFE(Request Read more [...]

商业领域杰出人才(EB1A)类别申请案例探讨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个商业领域的杰出人才类别申请案作为参考。该案以商业领域申请申请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申请人为日本商业地产公司负责事务的资深副总裁。德州服务中心於2009年4月拒绝此案。   申请人曾经获得两年的最佳服务奖项,但行政办事处认为由奖项名称来看应该是公司的内部奖项认可其服务品质,并非法规所列全国性或国际性专业奖项。而且申请案中没有任何文件详细说明申请人所得奖项内容丶得奖条件等。   在专业组织会员方面,申请人为「商业投资认证会员」(CCIM)及「纽约州法律协会会员」(NYSBA)。申请人递交商业投资认证会员证及网站资料,该组织现有9000名会员,仍有1万名申请者准备加入。会员资格为:1. Read more [...]

艺术领域申请第一优先(EB1A)杰出人才类别案例探讨

职业移民不是只有科学家才能申请,但由於其它领域不像科学领域有期刊发表及论文引用等容易判定的标准,所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醒在申请时要更注意证明文件的质量及适用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举出一案例作为艺术领域申请人的参考。该案为贝里斯(Belize)国籍的「福音歌曲发片歌手」於2009年2月11日申请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该申请案的律师认为此一职业的特殊性不适用於法规规定的十项标准,要求以其它种类的证明代替原法规规定的十项标准。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举出法规来否定该律师的声明,「此法规适用於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商业丶体育领域的杰出人士」丶「只有在法规十项标准都无法适用於受益人的职业时才能以『等同证明』递交」,办事处认定此职业应归类於艺术领域,此外,行政上诉办事处指出此案律师不仅未提供相关论证及证明文件说明不适用十项标准的原因,还在申请案中附上符合四项法规的证明文件,所以不采用该律师的说法。行政办事处表示,事实上如果是无法符合三项标准的外籍人士也不可以递交「等同证明」。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士(EB1A)类别案例探讨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及一特殊案例值得杰出人士类别(EB1A)申请人参考。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指出多明尼加共和国某艺术家希望能透过第一优先「杰出人士」类别(EB1A)获得绿卡。该申请人提出证明他参与了康乃尔大学与哥伦比亚大学共同举办的「多明尼加国人海外文化论坛年会」,但未提交任何此年会的相关报导,後经审查发现,此年会在申请人递交时尚未举办,申请递交日期为2002年3月29日,但年会举办日期为该年8月底,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教授丶研究员(EB1-B)类别受益人不可自行上诉

日前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公布由美国移民局(USCIS)德州服务中心审核的案例,该案申请第一优先类别杰出教授丶研究员(EB1-B),由美国某州立大学为申请人,该大学以「将为受益人聘为终身固定职研究员」为由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案,但德州服务中心审核官员认为此案不符杰出研究员资格而拒绝。收到审核结果後,该案外籍受益人在30天内径行向行政上诉办处提交I290-B表格及相关费用美金$630元,但行政上诉办事处以非申请人为由直接拒绝。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