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士移民(EB1A)申请不宜过度缩小专业领域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杰出人士移民(EB1A)的标准设定较「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要高出许多,因此在国家利益豁免可用的申请策略在杰出人士移民类别中不一定适用。有许多律师会建议在申请任何移民类别时都可「以不变应万变」的采用「缩小专专业领域」的策略让申请人显得特别优秀突出。但在实际应用上,「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适合使用此策略,如果申请人过度的将自己的专业领域缩小至该领域只剩一两个专家,让自己成为顶尖人物,这种取巧的方式将无法说服审核官员。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建议,在填写自己的专业领域时,可参考现有美国大学开的科系丶授与的学位及领域相关协会丶学会,就比较能知道自己的定位。例如,专攻t细胞复制的申请人若将限缩在「t细胞复制」领域,由於美国大学没有授与「t细胞复制」这个学位,也没有这个专门科系,因此申请案容易失败被拒绝。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建议若放宽格局,以「生化医学」或是「癌症研究」等领域,较为适合提出申请案。

另外,有些审核官员认为过於放宽专业领域也不行,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法规中并无规定不可放宽专业领域的界定范围,而且根据目前的判例来看,行政上诉办事处对持有这种错误观念的审核官员作出纠正并且裁定杰出人士移民(EB1A)申请人可自行放宽界定范围,因为原则上放宽之後要显出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就更加的不容易。如果你的申请案有这方面的审核错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建议赶紧上诉,不要错失自己的权益。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以该申请案为例,申请人认为自己专攻「高血压」相关研究,因此认定「生化医学」为其专业领域;但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官员认为该案申请人在来美国之前曾在中国丶日本进行「乳癌研究」多年,且最近两篇期刊发表都属於「乳癌研究」专业领域,官员认为此案刻意放宽其专业领域,怀疑其意图,因此提出RFE(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要求更多关於癌症方面的研究成果以显示申请人的杰出能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此申请案的律师在此之後的回覆都完全偏向与审核官员进行「专业领域界定」之争,但此争论却显得不必要,因为焦点应该放在「是否符合杰出人士资格?」。果然此案後来仍然被拒绝而出局。

但申请人在经过指点後上诉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後,办事处表示,此案攻防的重点不应该是「专业领域的界定」是否过宽,如果申请人能在更宽的专业领域中证明自己仍然是杰出人才,就更能显出其优秀能力,因为更宽的领域界定就代表着更多丶更高度的人才竞争。最终,行政办事处对美国移民局官员提出纠正,认定放宽专业领域界定不违反移民法规,且在对全案进行总体的检视後,认为申请人曾获得在中国全国性的研究奖项,且拥有23篇论文是有为数众多的被引用次数再加上申请人在诸多生化相关以及癌症相关的知名学术研讨会中担任评审审核工作,因此认定此申请案符合资格,最终核准此杰出人士移民(EB1A)案。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强调,「专业领域的界定」在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一门学问,有意申请者不妨多参考相关成功案例,来增加自己准备材料的质量。若考虑要使用「缩小专业领域」的策略,则要多三思而後行,这在杰出人才移民(EB1A)上不是一个良策。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law@wegreened.com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读者,职业移民审查视个案而定,本法律专栏案例探讨不一定适用所有案件,详细情形应视个案而定,本文仅供参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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