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提出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被拒绝的申请人常有的问题是:『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官员的决定是最终定案吗?如果觉得有问题,是否能上诉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EB1A的申请案准备往往耗费申请人诸多心血与时间,如果认真准备的材料却遭审核官员忽略,实在是很冤枉。在实务上,审核官员因审核疏忽丶错误遭到行政上诉办事处(AAO)纠其实也不少。所以,即使申请失败也不用心急,只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上诉,都有重审的机会。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发出提醒,申请人要记得审核官员并非最终拍版定案,即使遭拒仍然可以进行上诉,行政上诉办事处会在处理後做出「拒绝」丶「要求美国移民局重审」丶「直接核准」等不同的决定。由於行政上诉办事处为美国移民局上级机关,所以审核官员丶主管(director)都需依法行政,依上级核定意见行事。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由行政上诉办事处(AAO)提供的案例中,举出一个拳击手的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案供读者参考,此案审核主管在收到申请案後,快速做成拒绝的决定,并且在拒绝信中只简单交代申请人没有缴交符合十项标准中三项以上的相关材料,因此以不符资格结案,并未就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做出解释。此举让申请人感到相当不解,她不但缴交了世界拳击大赛金牌奖(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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