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记录可视为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佐证

在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案中,除了推荐信之外,电子邮件记录也可视为佐证证明文件之一,也有愈来愈多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者利使用此项工具作为辅佐资料。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证明文件不限於传统认知的正式书信或奖状证书,在目前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公布的判决中已有因善用电子邮件记录上诉进而成功获准的案例。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将此成功案例整理後分析如下。   此案申请人拥有爱荷华大学博士学位,将在美国寻求研究员的职位,自行提出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专家证言非等同事实 仍需证明文件加以佐证

在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除了推荐信之外,「专家证言」(expert testimony)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来说,申请人都会从自己社交圈找跟自己有交情写推荐信,但如果推荐信是申请人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事写的,则其公信力就会让人怀疑是否因私交或利益关系而写得特别夸大。「专家证言」则是另一种方式,由同一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学者,以类似证人的形式,可能不是跟申请人有私交,但以在同一圈子里来看申请人的资格,像是透过申请人的期刊论文发表来判断他在该领域的表现及声望等。美国移民局(USCIS)表示由於许多专业领域非常人能了解,所以审核官员会将这种专家证言列入考量,以独立第三公正人的方式更能了解申请人的资格,但最终的决定权仍落在审核官员手上,会以申请案做一整体通盘的考量,不会偏废某些证据。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反覆申请及上诉虚耗时间金钱

美国职业移民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虽然没有规定同一案件在被拒绝後不能重新申请,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建议如果在申请案的质量没有任何改变,或是申请人有获得什麽新的成就及资格之前不需要重新送件,虽然说每次递交的申请案是独立审理,不受先前记录影响,但因为案件的审理都是经审核官员依法规细心审理也都留有记录,在法规没有大变动,完全相同的申请案不太可能过个一两年重新送件就获得核准。有些申请人在被拒绝之後,还会透过各种法律救济方法上诉要求「重启」(reopen)或「复议」(reconsider),在行政上诉办事处(AAO)作出决议後,也还可以针对此决定进行上诉要求「重启」或「复议」,若再加上申请人一再重递申请案一再上诉,就会让整个案子异常的错综复杂,不仅申请人在整理资料回覆时容易发生错误,审核官员也需要花上更多时间审理,结果导致花费大量的时间跟金钱却只获得相同的结果:被拒绝。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论文挂名共同作者案例探讨

在期刊论文中,作者的先後排序通常以学术贡献为指标,提出原创性论点丶作出主要学术贡献者,通常会挂名为第一作者,而负责执行计画或是其它则被列为第二丶第三作者,以此类推。因此在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审核官员眼中通常较具份量。但在一些特殊科学领域中,团队研究越来越普遍,一篇研究论文由许多人挂名共同作者是常见现象,有时可能多达20人,在这种领域中的研究者是否就无法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职业移民出奇招不如按步就班申请

在申请职业移民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时,有些外籍人士以为用各种五花八门的奇招就能获得核准,例如由特殊人士代为提出申请或是提出写给美国总统的信件等,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Victoria Chen, J.D.)表示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可本人自行申请,只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资料,不需要走偏门也能获得通过,一些奇招反而会引来审核官员的怀疑,不如将心力专注在证明文件及推荐信的品质上,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美国职业移民绿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推荐信之撰写技巧

by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04/10/2012   在申请职业移民绿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 )的过程当中,推荐信是相当重要的。它们可作为帮申请人背书的最主要证据,也可以补充说明一般证明文件或引用数据上不足的部份,帮助移民官员了解申请人的成就和贡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通常专业的移民律师事务所都会帮助申请人拟定推荐信的草稿,再由推荐人修改并签名,毕竟大部分的推荐人都没有那麽多的时间亲自撰写推荐信的所有细节。   律师说,以我们事务所的流程为例,首先律师会先了解申请者的背景和握有的条件,利用大约一小时的面谈时间,筛选出最理想的推荐人选。通常,这些人选会是来自从事与申请人专业领域类似或相关研究的专家;而针对职业移民申请,申请人也需要一些独立推荐信(independent Read more [...]

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EB-1, EB-2)申请技巧:针对论文发表数量较少或引用次数不多之申请者(下)

by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在上篇文章当中,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已经对於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当中,较缺少学术文章发表和论文引用记录的申请人,提供一系列的替代方案。在本篇文章中,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则针对第二优先杰出人才国家利益豁免(EB-2 Visa with a Request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 “Advanced Degree Alien or Exceptional Ability”)在申请时的技巧,有进一步的说明。   申请人只要在「具备高等学历」或「特殊能力」两者当中符合其中一种,就可考虑申请第二优先职业移民。针对这项类别,移民法列出七项基本条件,而申请人必须至少符合其中三项;这些条件跟第一优先的移民条件比较之下相对简单,尤其对於非学术领域的科学家丶研究者丶缺少论文发表和引用记录的申请人来说,也是较可行的途径。不过,申请人也就必须另外证明自己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EB-1, EB-2)申请技巧:针对论文发表数量较少或引用次数不多之申请者(上)

by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申请第一与第二优先职业移民绿卡(EB-1, EB-2)时,申请者通常被要求具有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的经验,并且需提出丰富的论文引用记录,或在特定研究领域突出的学术贡献。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绿卡申请者都具备以上条件,那这是否代表这些人在申请绿卡时毫无机会呢?事实上并非如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由他事务所经手的案件当中,许多移民申请人即使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後仍顺利拿到绿卡,重点在於如何运用技巧凸显自身条件的优势。   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包含杰出人才绿卡(Aliens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推荐信常见错误案例探讨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时,推荐信占很重要的地位,推荐人不但需要了解「被推荐人」的成就更需要对此移民类别有所了解。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个测地专家的案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为一美国医疗设备制造公司,希望能聘雇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因此为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认为因受益人在科学上的杰出能力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美国移民局(USCIS)表示因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可促进美国国家利益,因此拒绝此案。   申请案的说明信中提及:「申请人(该公司)与苏俄一家核能公司签订协议,由苏俄核能公司提供原子能科学家及核能研究发现。美国能源部对这项合作计画给予大力协助,这项计画将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及加州增加2500个工作机会。因为此计画涉及美俄两国,该公司需要对苏俄法规很了解测地工程方面的专家,所以需要聘用此案受益人为测地专家。受益人将会在这个公司在苏俄的子公司工作。她将运用她的专业知识及学历帮忙建制两国的测地系统。受益人非常符合这项工作的要求,而且她已经通过美国政府的最高等级身家调查,可进入像是美国国防实验室以及同等级的国防研究机构,此外她也对於俄国的工程系统及程序都很了解。」   但审查官员认为申请人没有缴交说明信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美国政府给予该受益人的通过安全检查文件,也未说明为什麽该受益人需要如此高的安全权限及其重要性。   申请人也说明了该公司有哪些与美国国防实验室的合作计画,像是生产医疗设备丶供氧系统等,但偏重於对该组织的叙述,且证明文件偏重於财务方面的支持,而非对技术的细节及重要性进行说明。美国移民局第一次审理後於2009年6月要求补件,律师於补件时的说明信提到该受益人曾任教於大学且被升职为「高等教师」丶也在某科学论坛担任要职。另外一封日期为2009年7月的信件与之前的律师信大同小异,大部分在说明该公司的研究计画,没有任何提及因该受益人的工作可带来多少的经济获益或是国家利益,仅再三强调该受益人适合此工作,未提及该受益人作了哪些成就及贡献。审核官员认为「职等」及在某机构任职服务不代表影响力,应由申请人证明在其领域中受益人有哪些影响力,而非由审核官员来推断,最後美国移民局官员於2010年1月份拒绝此案。该公司後来於上诉期限内缴交两封证明信进行上诉。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审理时首先就申请人提交的I-140表格提出受益人工作上定位的疑问,申请人在表格上的工作类别(SOC)填写的代码为五码17-102,但根据劳工部门(BLS)的分类(SOC)代码全部都是六码,行政上诉办事处因而发现该类别为「调查员」(surveyor)代码为17-1022,且工作的内容也引用错误,但该公司证明文件却表示要雇用此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代码为19-2042。   上诉时该公司总裁以信件说明是用另一个资料库,且他们公司在此资料库上未能找到完全符合职称。所以用最接近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如附件。但行政上诉办事处表示虽然已不再使用此资料库,但事实上此资料库中有测地学(geodesy)这个类别,而且在上诉文件没有看到工作内容的附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证明文件需质量并重

有些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人以为可用「量多取胜」的策略,不但提供大量各种类型证明文件也只重视文件数量,但根据过往案例来看,重点还是在於证明文件是否有足够的质量,而非「数量」。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案例供大家参考。申请人为一生物医学工程师,自行递交I-140表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职业移民类别,但美国移民局(USCIS)以申请人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国家利益因此拒绝该案。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