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RFE补救案件的常见问题解析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因其高通过率知名度,屡次接获由他家律所递交申请失败或是申请人自行申请後的RFE补件丶NOID通知甚至拒绝信的补救案件。也因此我们有许多机会放大检视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的申请文件。偶尔我们会发现品质非常低的申请书。举例来说,我们曾经帮忙过一位申请被拒绝的客户,要求移民局重新开启并审理案件,当中原申请律师竟然连法条都错误引用。   即使这些补救案件挑战度相当高,我们仍然帮助了许多客户在提交RFE或NOID回覆,或要求重新审理後,申请安然过关。   大多数的时间,我们协助那些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申请的RFE补件通知,当中每项RFE的要求皆不相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在一开始申请时,若能避免某些常见的错误,则可以大幅减少收到RFE的机会。   案件申论并非基於当今移民法规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检视了多项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的申请文件後发现,许多申论内容都不是基於最新更新或最正确的美国移民法规。   举例来说,所有的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绿卡丶EB1B(EB1-OR)杰出研究员或教授的案件审理原则都是基於前例Kazaria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RFE补件後博士後研究员通过 EB1A申请

  客户感言— 「陈律师,感谢妳给我的485申请文件参考。我已经把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与优质的服务推荐给我未来也会寻求移民协助的朋友们。我的任何评论或感言也请不吝与他人分享。亦可用在你们的案例研究或文章中。我会把你们优质的服务分享在不同的社交论坛上。我之後若有任何关於485的问题,也会继续向您请教,并祝你们业务一切顺利!」   於2012年6月20日本律所接获了博士後研究员在缴交RFE补件後EB1A申请通过(批准通知)。   在我们递交了这个案件後的约两周後我们将之升级为加急处理。但在升级之後,我们却收移民官要求RFE补件通知。这位移民官在律师界以其超高的RFE要求率着名。这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2012年收到的第二起RFE通知。其馀的EB1A案件在没有收到RFE通知下皆获得批准。   RFE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申请人本身的卓越贡献」。这项条件因为没有清楚的法规书面描述,常被移民官依其自由裁量权对申请人提出质疑。   即便我们不乐见收到RFE,我们也知道申请过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秉持不懈的态度,替每个申请人准备有利的补充证据。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强化了客户在微生物丶免疫学和囊肿性纤维化领域的研究贡献。为了能够让移民官采信客户贡献的影响力,我们必须研拟出一套客制的RFE补件策略。   我们撰写了六封来自跨领域研究专家的独立见证信,有效强化了客户的实体贡献。在见证信初稿丶编辑与完稿後,我们找出了客户最有影响力的论文,在回覆中强调其引用次数与研究的未来影响力。另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聚焦在客户的同行评审(peer Read more [...]

EB-1C 申请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如何以有效策略避免RFE或拒签?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常期会收到来自公司及个人的EB1C跨国公司经理人类别的申请要求,在处理此类申请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因此,我们想趁此机会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EB1C申请类别,谈谈申请这一类别将要面临哪些挑战,以及如何有效避免RFE或拒签。     法律界定如下: 法定语言—美国法典8 1153 (b)(1)(c)   An alien is described in this subparagraph if the alien, in the Read more [...]

EB-2:医生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

EB-2:医生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   国家利益豁免(NIW)移民类别下有专设医生类别。若您的职业是医生,愿意在特定的医疗缺乏领域长期工作,您就可能符合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类别。   法条规定:8 U.S.C. §1153(b)(2)(B)(ii) (ii) 工作於医疗资源缺乏领域或是受雇於退伍军人医疗机构(VA) (I) 检察总长理应就法规(i)审理国家利益豁免底下外籍医生子类别的申请,唯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a)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