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的学历与薪水要求

想要移民美国获得绿卡的途径之一是透过职业移民申请程序,想要移民的民众会发现职业的移民有分五大类别,第一优先类别(EB1)丶第二优先类别(EB2)丶第三优先类别(EB3)丶第四优先类别(EB4)丶第五优先类别(EB5),每个大类别都有其特定适用对象,而且每个类别下又有不同的小分类,例如第一优先类别(EB1)下又分为『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丶『杰出教授研究员』类别(EB-1B)丶以及『杰出跨国高阶管理人才』类别(EB-1C),很多有意申请的人光是要搞懂这些类别的区别就已经晕头转向打起退堂鼓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迷思:杰出球员等於杰出教练?

「杰出」是一种形容词,一般来说很难量化,每个人对於杰出的看法也大不相同,有些人会觉得当上教授是一种杰出表现,也有些人觉得在各领域多才多艺且在不同领域中身兼数职是一种杰出的象徵,因而用自己的认知进行「杰出人士」移民申请(EB1A),这往往会导致移民申请案的失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移民法有其规范,并非个人自由认定即可,尤其在证明申请人(受益人)的杰出能力时,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需要明确的支持其立论,切忌杂乱无章丶不合逻辑!可能原本可以通过的申请案,却因为资料准备方向错误而错失机会。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