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杰出人才职业移民案例(EB1-EA),谈合格案件遭移民局RFE或NOID刁难时之回应方式

一般来说,移民申请案在美国移民局(USCIS)官员即时且谨慎地审查下,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合格申请人都能够如期拿到绿卡。虽然在Kazarian v. USCIS一案之後,监察员曾针对移民局审查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移民(EB1-EA, Alie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时摇摆不定得标准提出质疑,大部分的合格案件仍然顺利通过审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以我们事务所为例,我们在二月份的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绿卡就有百分之百的合格率。」   在这些通过审查的杰出人才移民案件当中,大部分都是一次就通过审查,并非经过RFE(Request Read more [...]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上诉需注意时限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案如果遭到拒绝,美国移民局(USCIS)除了会告知不符资格的原因外,还会注明若不服判决需要上诉需在一定时限内提起上诉,在上诉时要缴交I-290B及相关规费$630美元。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一般时限为30天内,但如果判决是采邮寄的方式寄达,则上诉时限为33天内。而且要注意的是不是一般大众认知的以「邮戳为凭」,而是以美国移民局收到上诉申请那天为实际收到的日期。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转换工作跑道不利於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许多希望透过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职业移民的民众常误以为如果在进入美国之後选择炙手可热或是美国极度缺乏的工作丶职业,貌似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也许就更有希望让申请案获得核准,因此在提交I-140表格时选择了与自己领域毫不相干的职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针对想利用转换工作跑道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请人作出提醒,由於此类别的移民立法有其特殊用意及立法精神,申请人要证明免除其劳工证申请符合美国国家利益,此类别并非为某一特定职业或工作专门立法的类别,像是如果真的是极度缺人的职业,更适用於向美国劳工部(DOL)证申请劳工证,因为在公开徵求这一程序时不会有相同资格的美国劳工与其竞争,因此想以此避开冗长复杂的劳工证申请反而适得其反。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