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士移民(EB1-A)申请珠宝设计师案例探讨

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对於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并不设限,举凡学术丶运动丶艺术丶商业类别等,都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提出申请案,无须先获得雇主的雇用,但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申请策略,申请人应针对自己行业的「专业特性」制定特殊策略,才能大大的增加自己申核通过的机会。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以珠宝设计师的申请案为例,提供给有意申请者参考。

此案申请人认为自己荣登「各行专业领袖」(Who’s Who Professionals)美国期刊的报导之列,应可符合杰出人士移民类别(EB1-A)的得奖标准,另外还获邀国际有色宝石协会成为会员(International Colored Gem Association (ICA)),并且提供协会推广大使的推荐信,表示能此协会的会员是经过协会选定(selective)并肯定成就才能参与,是所有同侪珠宝设计师都争相加入且肯定会员的杰出成就。

但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核後表示,该美国期刊是属於例行性推出一系列「专业人士」的人物报导,与全国性奖项的性质不同,是偏重人物报导,申请人将此证明文件放在得奖标准下并不适当,另外在国际有色宝石协会会员资格要求上,单凭推荐信并不足以证明,仍需要正式的会员资格条件证明,因此审核官员提出RFE补件要求,但申请人补件时依然忽略没有递出此证明,後来审核官员在官方公开网站上发现该会的会员资格要求是必须拥有自己的珠宝商店且执业两年以上即可申请,审核官员表示若会员条件是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生存达两年,并不能算是杰出成就的肯定,仅能表示该会员具经营能力两年以上。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醒,若收到美国移民局的RFE补件要求通知,切记要针对要求提出所需文件,若刻意回避,则审核通过的机率将会因此大幅降低。

另外,申请人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在全球各地经常受邀参展,例如新加坡的亚洲艺廊丶大使馆的私人展丶巴里岛各高级饭店的展览,均可显示其作品的艺术性及受欢迎程度,但审核官员认为由於珠宝设计师的行业特性,在各地参与珠宝展销售其作品是业界常态,且申请人参展的场地均非常态性艺术展丶也非专业艺术机构经审核後对外公开展示,例如美国MOMA当代美术馆丶罗浮宫等专业艺术机构的邀约参展就显得出是非常具有权威性的肯定。由於申请人没有对於这些邀展单位做详细说明他们的权威性丶艺术性。审核官员仅视为其销售作品的管道,并不符合杰出人士移民(EB1-A)类别资格。

最後,申请人提出自己设计的作品都以相当高的价格售出,并且以美国落杉矶地区第二级珠宝设计师的平均薪资为$24,086作为比较基准,认定自己的收入远高於平均,应被视为符合杰出资格。但审核官员发现申请人是用自己作品的平均拍卖价格来跟美国设计师的平均收入作比较,而不是用自己的收入作公平的比较,另外还有混用港币丶美金计价的问题,看似相当高价出售,但由於是港币计价,所以换算成美金之後,却无法显出其优秀价值。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醒有意申请者,在申请资料上如果以「鱼目混珠」的方式想要蒙混过关,通常付上的代价就是申请案被拒绝。整个申请案最好统一以美金计价,并明确附上币值换算的汇率及引用日期,以方便审核官员比较。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以上这些错误其实都是在审核阶段会特别被关注的焦点,珠宝设计或艺术相关的申请人应该好好参考并制订适合自己的申请策略。此外,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Email: law@wegreened.com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读者,移民法规相当繁复,职业移民审查视个案而定,本法律专栏案例探讨不一定适用所有案件,详细情形应视个案而定,本文仅供参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据。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是一家从事美国移民的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代表来自美国50个州的公司、研究机构和个人,针对I-140移民申请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专精于职业移民申请,并在下列移民类别保有高成功率的证明记录: EB2-NIW(国家利益豁免), EB1-A(杰出人才)和 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

我们所累积的上万件I-140批准通知让我们对美国移民局的裁决趋势有着前所未有的洞察力

拥有上万笔的EB-1A,EB-1B和EB-2 NIW批准纪录,我们对USCIS判决I-140案件的方式有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 由于USCIS会不断改变对EB-1A,EB-1B和EB-2 NIW类别的裁决标准,我们事务所累积的庞大成功案例数据库能提供您前所未有且透彻的USCIS裁决趋势。 我们仔细分析我们所有案例的数据,将分析结果应用于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建议,并随时调整我们的策略,使我们与美国不断变化的移民法规局势保持一致。 与我们合作,您可以随时得知重要的更新、策略和信息,让您可以对您的申请做出最明智的决定。

我们已经成功帮助过上万位背景和条件与您相似的客户

我们经手过众多的成功案例。无论您的条件、背景、专业领域、签证身份或国籍为何,我们极有可能已经帮助过数百名甚至数千名和您相似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通常对我们能如此了解他们的研究和工作感到印象深刻。 我们的洞察力和理解来自于我们已经处理过许多与您条件类似的案例,这使我们有能力为每份申请量身订制最佳策略。

许多客户都是因为他人的推荐而与我们接洽

多年来,我们事务所吸引了许多新客户与我们合作,他们全都是基于我们的口碑、他人的推荐以及朋友和家人所分享的愉快合作经验而选择我们。 我们以我们的声誉自豪,也努力确保我们提供令人满意的绿卡申请服务给每位客户,让客户乐于与他们的朋友和同事分享经验。 这就是为何我们的批准通知数量能从2013年的600件增加到2017年的3,000多件。


approval_table_2017

批准通知: https://cn.wegreened.com/eb1_niw_approvals

成功经验: https://blog.wegreened.com/

网址:cn.wegreened.com;

免费评估:law@wegreened.com;

中文热线:888.666.0969 ext.380(免费专线)


更多顾客感言及成功案例请至:

客户感言

获准通知

更多详细资讯请按此连结


资料来源:https://cn.wegreened.com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