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经验: 儘管收到RFE,本所专业的团队依旧帮助一名博士生取得EB-2 NIW批准!
客户感言:
"我与陈律师的合作经验相当好。对于我的问题,他们都能够给予快速且正确的答复。事务所的律师都相当乐于助人且敬业。我感到相当幸运能有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帮助让我度过这艰难且複杂的移民程序。如此高水准的律师才能有如此高的通过率。强力推荐!!!"
2020 年 12 月 16 日,我们又收到一位微生物学领域博士生的EB-2 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微生物学
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生
国籍:苏丹
申请时居住地:蒙大拿州
批准通知书日期:2020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