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递交时无任职的数学家EB-2国家利益豁免(NIW)通过

於2012年4月16日,我们收到了中国数学家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通过,递交当时客户并没有工作身分(持J-2签证)(批准通知)。 领域:数学 国籍:中国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无任职,持J-2签证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时常收到客户的询问,若他们没有工作或是雇主支持,可以申请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或是EB-2国家利益豁免(NIW)吗?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这两类别的绿卡属於自我申请(self-petition)类别,也就是强调申请人本身过去的杰出成就与未来影响力,而不需要雇主的聘书。因此,就算没有雇主支持,申请人还是可以自我申请,并不会影响到申请结果。   本案中的客户为一名数学家,在奇异边界问题(singular Read more [...]

成功案例:接手被拒绝的申请後生物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通过

客户感言— 「我的家人非常感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努力与服务。我们很感动也很惊讶得知I-140通过的消息。我到现在还是不能相信!很可惜未能与你们早一点合作。你们是最棒的律所!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与你们优质的服务。我会推荐给我的朋友。祝你们生意长红。」 於2012年7月27日,在我们接手由他家律所递交申请拒绝通知後,收到了生物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通过(批准通知)。两次递交时间仅隔两周,我们成功地帮助客户申请过关(批准通知)。 即使我们不乐见於申请被拒绝或是收到RFE补件通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团队挪用了大部分的时间还帮助那些首次申请亮红灯的客户,情况不外乎透过他家律所或是自行申请。在本案中,客户透过他家律所递交首次申请,却在签证快过期前不幸收到拒绝。若是申请未被通过,则申请人全家将被迫搬回南韩。在了解了客户特殊的状况後,我们马上动身再次为这个案件搜集证据。   一般来说,我们不建议在被拒绝後立即重新递交申请。然而本案中,我们有信心以正确的证据呈现技巧加上客户本身的成就优点,我们可以在这个关键时刻伸出援手。研拟出了一套客制的策略,加上交叉比对类次的前例,我们撰写了八封独立专家见证信,并搜集了所有比要的辅助证据,帮忙客户站稳脚步,重新递交申请。   我们在几周後收到了客户的批准通知。不在话下,客户於我们非常感激。如同感言中提到,他们对於结果很惊讶,却也对我们高效的服务非常感动。我们达成了别人做不到的任务。我们高效率的服务与致胜的申请方针让客户可以持续进行生物的研究,同时也不必被迫将全家迁回南韩。   透过这个致胜的策略,我们清楚地呈现客户杰出的成就与显着贡献对於国家利益的关联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於2012年7月27日收到申请获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统计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通过

客户感言— 「陈律师,这结果真是太棒了!非常感谢妳!我会在LinkedIn上推荐你们,我也会像我的朋友宣传。请将我的email分享至其他未来客户,若不是有你们,我无法想像申请如此庞大的工程要怎麽完成。在此至上我最深的谢意。」 於2012年11月14日我们收到了香港生物统计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通过(批准通知)。   领域:生物丶统计丶生物统计 国籍:香港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私人公司的研究员   本案中,这名统计与生物统计专长的客户在基因工程与农业科学应用上的对於科学与实验方法的发展有卓越的研究成果。因为客户本身的领域非常专精,我们必须要透过多方的证据强调其在不同领域的影响。   就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研发了一套客制的申请策略。我们必须反映出客户在统计与生物统计的研究成果对於其他领域的影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帮忙撰写了六封专家推荐信(其中两封为独立见证信),之後由专家们审批,编辑并签字。   在这类的案件中,关键是必须将证据以清晰正确的方式呈现。即使本客户发表的期刊文章有高数量的引用,却也不是过关的保证,还是必须小心谨慎的处理。   透过这个致胜的策略,我们清楚地呈现客户杰出的成就与显着贡献对於国家利益的关联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於2012年11月14日收到申请获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通过

客户感言— 「感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今天给我带来最激动的好消息!我的妻子和我都非常兴奋。有如此好的结果,我们诚挚地感谢你们高水准的服务。我非常开心,一定会在LinkedIn上推荐你们给我的朋友!」 於2012年11月29日我们收到了生物博士後研究员EB2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通过(批准通知)。 领域:生物 国籍:越南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博士後研究员   每个案件对我们来说都是独特的,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秉持着客制化申请的精神,依照客户的需求与条件提出最合适且有力的证据,确保申请结果顺利。 在本案中,越南籍的客户花了许多时间致力於研发新的实验技术,现今已被单分子研究与细胞实验广泛运用。这些技术对於实验室流程精简具有国际的影响力。即使客户的成就非常卓越,对於那些不熟悉单分子研究与细胞实验流程的人来说,可能非常难提出实质证明。   为了在本案中标榜客户的成就,我们必须引用相关领域专家的证词。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帮忙搜集了六封专家推荐信,并与诸位专家就信件内容研讨,撰出最适合的支持言语。最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专家审查,编辑,研商合作後,提出了六封推荐信,替申请加分。   在推荐信完成了以後,我们对於客户在诸多领域的论文引用与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并呈现研究结果作为辅助证据。此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搜集了类似的前例判决,作为引导移民官的证据。   透过这个致胜的策略,我们清楚地呈现客户杰出的成就与显着贡献对於国家利益的关联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於2012年11月29日收到申请获准通知,并无RFE要求。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电脑绘图设计师EB1A(EB1-EA)杰出人才绿卡於10日通过

客户感言— 「太好了!谢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努力!我肯定会给你们最高的赞美!我的一个朋友已经向我问过你们的联络方式了。请不吝将我的email联络方式分享给你们未来的客户。」   於2012年12月13日我们收到了电脑绘图设计师的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的申请通过。申请过程从2012年12月3日到13日只费了10天的时间(批准通知)。   领域:艺术 国籍:台湾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持O-1签证的承包员工   即使EB1A(EB1-EA)包含的职业种类繁多,我们还是必须谨记将客户的成就与贡献以清晰简洁的方式呈现,证明客户在目标领域实为顶尖的人才。   在这个案件中,客户的专业是电脑绘图。客户过去的贡献对於许多国内与国际的大型企业的创新指挥丶概念和艺术能力和服务有显着的影响。客户参与了广告丶电玩游戏丶绘图丶动画片丶特效与电脑生成影像(CGI)的制作。即使客户的成就看似斐然,我们还是必须提出实体证据证明其杰出的能力。   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将客户的需求列入优先考量,客制打造申请策略,研究过去多数类似的判例与申请。从我们的经验得知,我们引述了六项行政上诉办事处(AAO)的判决,成为判定客户最终优点的有力证据。此外,我们还强调了电脑绘图设计师的全国平均年薪高出全国的平均的两倍之多,藉此说明市场强烈的需求性。   此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帮忙撰写了八封推荐信与见证信,支持申请人卓越的成就。透过独家的策略以及正确地陈述客户成就与贡献的证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成功地在10日内,於2012年12月13日收到其EB1A(EB1-EA)的批准。   上述案例验证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成功申请策略与专业申请流程。我们不仅替每个案件研发出最佳策略,更会以最高的效率完美执行。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物理博士申请金融领域国家利益豁免(NIW)通过

客户感言— 「谢谢你们!真是好消息!我今天会连络你们寻求下一步的协助。」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接到很多跨领域客户的上门询问,是否转换研究跑道会影响他们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以下这则成功案例显示了我们的申论能力,帮助从物理转换领域到金融的博士申请人,递交申请时论文引用次数仅10次,成功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IW)绿卡,且无RFE补件通知(批准通知)。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许多特殊的案例合作,通常我们会碰到跨领域研究背景丶低论文引用且申请时间紧迫的客户需求。对於这些特殊的案件,我们必须研拟出特殊的申请策略,将通过机率大幅提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客户的研究与之前的论文引用次数与目标领域没有直接相关,但是客户之前的成就与研究仍然可以作为EB2 Read more [...]

欲申请EB-1类别但资格不符EB1A(EB1-EA)(杰出人才) 可考虑EB1B(EB-1OR)(杰出研究员或教授)!

印度与中国籍的申请人最有吸引力的职业绿卡类别为EB-1A(EB1-EA)(第一优先杰出人才),因为这个签证类别现在还有名额而且可以自我申请(self-petition)。然而恼人的是,EB-1A(EB1-EA)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的法律条件严苛(领域中最顶尖的优秀人才)并且通过率偏低(美国移民局平均的通过率为60%)。 所以对於那些资格较不符合EB-1A(EB1-EA) (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的申请人,EB1B(EB-1OR)(杰出研究员或教授)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法律的标准较为低,只需符合「国际上认同为杰出的研究员或教授」的条件即可,并且通过率高出许多(美国移民局平均的通过率为90%)。   1. Read more [...]

接手RFE补救案件的常见问题解析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因其高通过率知名度,屡次接获由他家律所递交申请失败或是申请人自行申请後的RFE补件丶NOID通知甚至拒绝信的补救案件。也因此我们有许多机会放大检视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的申请文件。偶尔我们会发现品质非常低的申请书。举例来说,我们曾经帮忙过一位申请被拒绝的客户,要求移民局重新开启并审理案件,当中原申请律师竟然连法条都错误引用。   即使这些补救案件挑战度相当高,我们仍然帮助了许多客户在提交RFE或NOID回覆,或要求重新审理後,申请安然过关。   大多数的时间,我们协助那些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申请的RFE补件通知,当中每项RFE的要求皆不相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在一开始申请时,若能避免某些常见的错误,则可以大幅减少收到RFE的机会。   案件申论并非基於当今移民法规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检视了多项由他家律所或申请人自行递交的申请文件後发现,许多申论内容都不是基於最新更新或最正确的美国移民法规。   举例来说,所有的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绿卡丶EB1B(EB1-OR)杰出研究员或教授的案件审理原则都是基於前例Kazaria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RFE补件後博士後研究员通过 EB1A申请

  客户感言— 「陈律师,感谢妳给我的485申请文件参考。我已经把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付出的辛勤努力与优质的服务推荐给我未来也会寻求移民协助的朋友们。我的任何评论或感言也请不吝与他人分享。亦可用在你们的案例研究或文章中。我会把你们优质的服务分享在不同的社交论坛上。我之後若有任何关於485的问题,也会继续向您请教,并祝你们业务一切顺利!」   於2012年6月20日本律所接获了博士後研究员在缴交RFE补件後EB1A申请通过(批准通知)。   在我们递交了这个案件後的约两周後我们将之升级为加急处理。但在升级之後,我们却收移民官要求RFE补件通知。这位移民官在律师界以其超高的RFE要求率着名。这是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2012年收到的第二起RFE通知。其馀的EB1A案件在没有收到RFE通知下皆获得批准。   RFE中最主要的问题是「申请人本身的卓越贡献」。这项条件因为没有清楚的法规书面描述,常被移民官依其自由裁量权对申请人提出质疑。   即便我们不乐见收到RFE,我们也知道申请过程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秉持不懈的态度,替每个申请人准备有利的补充证据。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强化了客户在微生物丶免疫学和囊肿性纤维化领域的研究贡献。为了能够让移民官采信客户贡献的影响力,我们必须研拟出一套客制的RFE补件策略。   我们撰写了六封来自跨领域研究专家的独立见证信,有效强化了客户的实体贡献。在见证信初稿丶编辑与完稿後,我们找出了客户最有影响力的论文,在回覆中强调其引用次数与研究的未来影响力。另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聚焦在客户的同行评审(peer Read more [...]

EB-1C 申请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如何以有效策略避免RFE或拒签?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常期会收到来自公司及个人的EB1C跨国公司经理人类别的申请要求,在处理此类申请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因此,我们想趁此机会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EB1C申请类别,谈谈申请这一类别将要面临哪些挑战,以及如何有效避免RFE或拒签。     法律界定如下: 法定语言—美国法典8 1153 (b)(1)(c)   An alien is described in this subparagraph if the alien, in the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