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第一优先移民类别」(EB1)当中的「杰出人士移民」(EB1-A)虽然标准较其它类别还要高,但只要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依申请规格及程序按步就班申请,自行申请并非困难的事。通常,申请人在填写表格时最先会遇到的难题就是职业的填写,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醒,由於法规要求受益人在进入美国後必须跟申请时维持一样的专业继续在美国服务,这是为了确保受益人可以继续保持优秀杰出。所以在填写职业时,不要随便转换跑道,或是填写过於笼统,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例如曾有杰出运动员在填表时填写「运动员」,但是即将就业的机构却是将聘请他当「教练」,这就有明显的不同。在美国移民局(USCIS)的认定,这两者虽然共享类似的运动知识与经验,但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职业,两者所需要的杰出技能也完全不同。杰出的运动员不一定就会是杰出的运动教练。如果在职业这个选项界定上含糊不清的话,要通过审核的机率就降低许多。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曾经以棒球运动选手为例,好的棒球运动员可能了解「球队经理」这个职位该做的事,但是否具有杰出「球队经理」的优秀技能,例如良好的管理能力丶人际沟通技巧,则无法单凭推论可知。同理可证,优秀的「球队经理」并不一定就能上场打球获得冠军。因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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