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教育技术研究员EB-1a(杰出人才)申请7天闪电通过!
近日,我们收到了教育技术研究员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教育技术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尼日利亚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 (TSC)
受理时间:7天
在递交EB-1a(杰出人才)申请时,很重要的一点是:全部证据的整理必须参照每个申请所要求的条件,这样申请才能有机会迅速通过。铭记这一点的同时,我们很清楚:一个哪怕再有力的案件也有可能因为证据编排不妥而遭到无情拒绝。
有鉴于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更重视EB1-A(杰出人才)类申请。理由很简单,这种案例往往需要一丝不苟且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组织的证据材料必须力求达到有利裁决的每项标准。
在此案例中,申请人研究领域为教育技术,专门开发创新性互动性极强的专科领域技术,以促进数学学科的教学。尽管这些科技研发听起来极其重要,应该属于国家利益之内,但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们认为此案例需要额外证据加以证明申请人的确具有杰出能力。
为了证明申请人确实具备“杰出能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研究了申请人在教育技术领域所发表文章的影响。鉴于申请人具有诸如1)名下的一篇著作在52,400篇文章中排名前十并稳居第7位; 2)发表著作具较大影响力等优势,我们引用了这些证据以显示申请人的独特才能。
除了通过引用以上证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继续引证,来高度强调了申请人的超群才能;例如:申请人曾担任至少4家国际发行的优秀期刊的评审员,其中2份期刊均为申请人所处领域的前沿文献。这种审核他人著作的经历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了该申请人的专业技能被同行高度认可的事实。
为了再度强调申请人在教育技术领域的创新贡献,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帮助客户起草撰写了11份推荐信。在推荐信获得正式签字之后,我们利用推荐信为证词,集中阐述了申请人在其领域众多的创新与发现,同时也肯定了其研究将会为数学教学技术研究方面带来重大贡献和利益的清晰前景。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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