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是许多人努力打拼的梦想,拿绿卡这个「美国梦」其实可以透过申请杰出人才移民类别来完成,只要你在专业能力上是该领域的个中翘楚就有机会获得美国移民局(USCIS)核准移民申请案。虽然在申请上要准备的文件很多也有许多准备的要诀,看似让人望之却步,但仍然有许多有志之士凭着阅读案例自行申请成功。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特别提供美国移民局(USCIS)公布的健身房教练案例供有意申请者参考。
此案申请人原为非洲乌干达知名的举重选手,曾经拿过许多奖项,希望能拿到绿卡移民美国开始新生活,所以他藉着提出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案,希望能进入美国从事健身房教练的工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这个案例比较特别的地方是该案申请人一直以举重运动员为业,从未有「健身房教练」的经验,虽然在健身房中也有举重,也需要有经验的教练,但依美国移民局的认定,「举重运动选手」与「健身房教练」是完全不同的职业,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也完全不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提醒申请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例的焦点不应放在「健身房教练」是否可以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其实移民法规中没有明定不可以申请的职业,所以大家应该把焦点放在此案申请人本身的「条件」上是否符合法规规定的杰出标准。
此案缴交了申请人在三年内赢得八项国家级或国际级的举重奖项,但申请人在进入美国後准备以「健身房教练为业」,所以这些奖项无法作为杰出健身房教练的证明。美国移民局也特别表示,在乌干达的确有「训练举重奖项」,若申请人得过此奖,则可视为健身房举重教练的合格文件。
杰出人才移民(EB1-A)类别其中一项标准为「参与专业组织」,此案申请人以自己曾获得乌干达国家级奖项,获政府选入奥运国家代表队委员会(此代表队均为运动选手),美国移民局表示,虽然这不是一个学会或协会,但由於该组织皆是国家级运动选手才可被获选,广义来看可视为「菁英式的专业组织」,所以可视为「运动员」的合格专业组织。但可惜的是申请人申请的是训练员教练,美国移民局拒绝此证明文件与此案具有相关性。
另外,不要迷信「手写」推荐信,有一些申请人如同此案申请人,认为「亲笔」推荐信的价值更甚於电脑打用,也更能证明是推荐人亲笔而为,非造假的推荐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人无需迷信亲笔手写推荐信,美国移民局更重视推荐信的质量,如果是一封质量不佳的推荐信,即使由推荐人手写,也无法有加分的效果。倒不如请推荐人好好的针对申请人的背景及对专业领域影响力加以发挥,尤其有些推荐人在撰写推荐信上容易离题丶失焦,过於专注在宣扬自己的成就,这都是在要求推荐信时需要与推荐人事先沟通的部分。
若是EB1-A申请人觉得进入美国拥有全新的开始,就必须转换跑道拥有全新的工作,这在杰出人才移民(EB1-A)是行不通的,就如同好的NBA篮球球星不一定能转战成功变成优秀的NBA篮球教练,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以此案为例,申请人若能慎选职业类别,以「举重选手」进入美国继续为美国效力,是有相当大的机会可获得通过。只需在细节处加强即可。毕竟在案例解释文当中,美国移民局已经认同大部分的文件是符合「举重运动选手」的标准,只是不符「健身房举重教练」的杰出标准。由此可知,移民法规相当复杂繁琐,标准极严格的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就更需谨慎,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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