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经验:在本所策划策画与加急处理相辅相成下,一名中国籍食品科学副教授1个月内即取得EB-1A批准!
客户感言:
"贵所团队总是迅速且仔细地回答我所有的疑问。因此我也委托陈律所办理I-485。
2023 年 8 月 10 日,我们收到了一名食品科学领域副教授的EB-1A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食品科学
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副教授
国籍:中国
批准通知书日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处理时间:1个月 (加急处理)
案例总结:
一名来自中国的副教授委托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协助她递交EB-1A请愿。她拥有食品科学博士学位,当前也投身于专业领域工作。
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类别(EB-1A)规范申请人须出具杰出能力的证据,与第二移民类别(EB-2)的差别如下,EB-1A的标准包括:
外籍申请人须出具科学、学术、艺术,或体育领域之出版物、重大影响等证据,证实个人原创性贡献。
外籍申请人若能证明入境美国后将持续从事专业领域工作,则毋须特定美国的工作邀约或劳工证,是由个人申请的绿卡类别。
外籍申请人在知名组织或单位享有卓著声誉或担任要职。
外籍申请人在领域内享有较高薪资报酬。
若上述类型的证据不适用于外籍人士的职业,乃提供类似证据。
我们团队在该客户请愿包里纳入下列学术与专业纪录,汇整出一份极具说服力的请愿:
该客户在食品科学的研究,例如: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