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结构生物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 仅60天通过

於2012年12月18日,我们收到了结构生物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批准通知。     领域:结构生物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服务中心(TSC)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3年4月30日 处理时间:60天   在准备EB-2 NIW (国家利益豁免)案例时,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收集最能证明申请人满足申请条件的证据。在此案中,申请人试图通过证据证明其工作具有重要内在价值;工作赋予的福利在国家福利范围之内;更重要的是,如果申请人工作不能继续,国家利益会直接蒙受不利影响。 为了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并且加强证据的说服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紧密合作,帮助起草8份推荐信,并递交专家进行审核,编辑,签字。这几份推荐信提供了大量证据,充分显示了申请人对其自身领域的价值;同时也强调了其工作对相关领域的影响。除此以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引用申请人学术成果,具体表现在:1) 申请人高等教育学位;2) 申请人对结构生物学领域的显著贡献;3)其他受益于申请人研究成果的相关研究。 鉴于这个生物学分支领域的专业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大量举证,阐明申请人暂停结构生物学以及核磁共振(NMR)光谱研究将会给国家利益带来的不利影响。 最终,为了确保案例成功通过,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恰当援引以前行政上诉案例结果,分析指出资历不比该案申请人的其他申请人都获得了通过许可,该殊荣对本案申请人更应是实至名归。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申请人工作对于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终于在2012年12月18日收到了申请通过通知。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展现出的对申请流程和专业知识的把握尤为重要。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不仅为每个案例精心筹划策略,同时更是最有效地执行每项策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中国总经理申请美国小型公司工作EB1-C通过

我们於2013年4月23日收到美国长久居住权的小型公司受益人总经理EB 1-C (杰出跨国经理人)申请批准通知。     呈请:阿拉巴马州小型公司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 (TSC) 申请时居住地:中国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3年4月23日 处理时间:三个月   案件综述: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有幸合作的另一位杰出客户是设于阿拉巴马州一家小型公司的子公司的总经理。申诉法人(雇主)申请受益人在美国的永久居住权,以便其以经理身份全职效力于美国子公司。在这个案件中,受益人的赞助雇主为其所在公司。该公司表示,受益人以总经理身份为外国公司全职工作已超过一年;受益人将会以经理身份为美国子公司继续工作;公司有能力支付受益人薪金。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上交翔实证据,证明受益人的子公司与国外公司的关系;证实公司有资金能力雇佣受益人;同时阐释了受益人作为经理的职责明细。此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递交了大量证据说明受益人曾在外国公司全职工作超出一年。这份请愿在受益人无需补齐证据的情况下於三月后顺利通过。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