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教授丶研究员(EB1-B)类别受益人不可自行上诉
日前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公布由美国移民局(USCIS)德州服务中心审核的案例,该案申请第一优先类别杰出教授丶研究员(EB1-B),由美国某州立大学为申请人,该大学以「将为受益人聘为终身固定职研究员」为由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案,但德州服务中心审核官员认为此案不符杰出研究员资格而拒绝。收到审核结果後,该案外籍受益人在30天内径行向行政上诉办处提交I290-B表格及相关费用美金$630元,但行政上诉办事处以非申请人为由直接拒绝。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