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符合国家级奖项之要件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提醒,若要在申请案中提出符合杰出人才移民类别(EB1-A)的国家级奖项,需要先检视奖项的资格要件;首先要先判断该奖项的规模等级,但要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不会只单看「奖项名称」就断定其规模,有许多名称含有「国家级」(national)或「国际级」(international)的奖项其实只是虚有其名,往往只是主办单位虚张声势而冠上了这些虚荣的奖项名称,所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建议申请人,要在申请案中也一并附上该奖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像是主办单位名称丶评选标准等,都有助於审核官员对奖项有所了解。   另外,若能提供该比赛奖项举办的频率(几年一次)丶同专业得奖人数丶甚至是曾得过相同奖项的业界名人,都将可以更进一步帮助厘清该奖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也省去了审核官员因为这些奖项的灰色模糊地带发出补件要求(RFE),在过往的案例中,经常可见一些比赛或奖项的授与因为举办太过频繁且得奖人数众多而引发审核官类的疑虑,为了消除这些不必要的疑虑,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完善的申请资料,这样也能尽快获得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核准。由於许多外籍申请人所获奖项都不是以英文为主要语言,因此附上翻译也是申请要件之一,申请人不能期待审核官员精通世界各国语言。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提供了一个俄罗斯籍的申请案例,该案申请人的工作为默剧演员丶剧场演员丶声乐家,该名申请人声称自己曾获得俄罗斯政府所颁发的艺术家最高荣誉奖项肯定他在艺术方面的成就,他也附上该政府奖项的英文翻译文件,但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核後发现该奖项广泛的颁发给各类型的艺术家,每年多达数百名艺术家得奖,且申请人无法证明在他的专业领域里有多少人同时获得此奖项,此举证责任落在申请人身上,无法由审核官员进行调查得知。由於杰出人才移民(EB1-A)法规中明确指出所谓的杰出人才是在该专业领域中「极顶尖」的优秀人才,若是得奖人数众多则无法显出该得奖人的杰出性。   另外,由於该案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经进入美国开始工作长达五年的时间,审核官员推论如果该名申请人为该领域金字塔顶尖人物,则在进入美国从事相关工作後,应有杰出表现,但在申请案中未见近几年来的表现资料或是相关奖项。这个部分值得申请人特别关注,若想要在「奖项」上符合资格,在「持续性」上也是审核官员会提出的问题,但仍依「个案审理」为基础,并非所有申请案都被提及相同的问题。   此外,奖项的资料提供需完备,以此案为例,申请人提供了一封俄罗斯歌剧「金面具奖」(Golde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中国结构生物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A申请64天通过!

於2013年2月7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结构生物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A(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结构生物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64天   在递交EB1-A案例申请时,为了使案例迅速通过,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都会加倍认真准备,宁可准备过于充分也不让客户担受因证据不足而被拒的风险。同时,如此细致的准备就要求我们利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一般来说,我们都会向移民局呈上最有力证据证明我们客户的资历。除此以外,我们还会帮助客户证明他们为其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并且已在国际国内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广泛赞誉。   就此案来说,我们指出客户在光谱学与结构生物学方面具有大量实践经验和重要发现,从而促成了癌症领域诸多突破性研究的产生。我们不仅着重强调了客户研究和实践方面的资历,还统计了客户独立发表还有参与发表的著作数量并且计算了引用客户著作的相关文献。这其中最特别的当属客户在科学界最受瞩目的知名期刊杂志之一《自然》上的文献。   除此之外,为了反复证明客户为结构生物学领域的佼佼者并且在国际国内备受关注,我们与客户竭诚合作,以取得高质量的推荐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直坚信高质量的推荐信会大大加大申请通过的几率。因此,在撰写推荐信时,我们保证务必要求推荐人谈到我们申请书中涉及到的重点。具体来说,我们提醒推荐人务必详谈客户在《自然》上发表的学术文章,从而借助推荐人证词证明客户的卓越成绩。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7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物理博士后研究员EB-2申请通过!

於2013年2月12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生物物理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生物物理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8个月 递交申请时居住地:印第安纳州   每个公司都以自己的业绩为豪,我们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将接近100%的通过率作为我们努力的目标。对于EB-2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德国自动学工程师EB1A申请12天后被批准

 客户感言: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非常感谢北美联合事务所帮我达到目标!他们 对工作的勤奋和奉献精神值得称赞!」   2013年5月22日,我们收到了自动学工程师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自动学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自动学工程师 国籍:德国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TSC) 申请时居住地:加利福尼亚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3年5月22日 处理时间:12天(加急处理)   申请人是一位来德国的自动学工程师,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专精生物医学与纳米技术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申请顺利获准!

客户感言:   「谢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我真心感激贵事务所对我的帮助。每个事务所都收取费用,但是没有一个能像北美联和律师事务所一样专业。万分感谢!我已经向很多朋友推荐了贵事务所,而且还会推荐给其他人。感谢你们出色的工作,与你们合作很令人满意。」     近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专精生物医药和纳米技术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员EB-1 (杰出人才)申请通过!

客户感言: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您好!我很乐意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出色业务推荐给我的朋友。我也会在Linkedin上推荐你们,再次感谢!」   於2013年2月9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员EB-1 (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生物化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助理研究教授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递交申请时居住地:德克萨斯州   在处理EB1A案例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精诚合作,以求满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条规定:1)申请人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是其领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3)申请人成就得到其领域专家权威认可。针对此案例,我们通过强调客户得到推荐信的数量和质量来证明我们客户远远超出了移民局对杰出人才案例的申请要求。   此次合作的客户曾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并惨遭移民局拒绝。于是,这次客户请求我们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协助起草第二次申请。对于此类先前被拒案例,我们的处理方式是首先仔细审核客户先前申请资料,然后针对客户申请薄弱的环节加以完善。从始至终,我们都与客户紧密合作,目的是帮助客户早日获得通过批准。我们首先面临的任务是修改客户杰出能力的几处文字描述,使其简明而有说服力。为此,我们还重新评估了客户的贡献对整个国家造成的影响,进而列举出新证据。除了修改申请以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取得客户同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同样关键。为了给客户申请加分,我们坚持与客户密切合作,并最终取得了数封高质量的推荐信。不得不指出的一点是,我们深切理解申请被驳回对客户来说是一件非常令人沮丧的事情,因此,我们为客户尽心竭力,务必确保客户免受二次被拒伤害。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9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级会员EB1A申请6天后被批准

客户感言: 「这个消息太好了! 非常感谢北美联合事务所团队!」   2013年5月15日,我们收到了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级会员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密码学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级会员 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TSC) 申请时居住地:纽约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3年5月15日 处理时间:6天 Read more [...]

成功案例:肾脏病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18天迅速通过!

於2013年2月4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肾脏病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历时48天! (批准通知)   领域:肾脏病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18天 递交申请时居住地:宾夕法尼亚州   有些时候,客户递交I-140的做法只是权宜之计,即便如此,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是会尽心竭力准备,以求客户顺利得到通过批准。   本案中提到的客户很早之前就联系我们并要求评估律师费用,但是当时由于客户没有任何发表记录更别提引用次数,我们建议客户先等待一段时间,积累了足够的发表文献再尝试申请。几个月之后,客户又再次联系我们,表示自己的H1B签证的6年期限将至,他没有选择余地,只能继续申请I-140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医药化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 B (杰出教授/研究员)申请48天通过!

近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医药化学博士后研究员EB-1 B 申请顺利获准通知!历时48天!  (批准通知)   领域:医药化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48天   EB-1 B(工作移民)申请的通过要求客户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例标准。比如,如果申请人是雇主(法人)而我们的客户只是受益人,那就要求我们客户一定要出具公司提供的文件,证明其将在美国不间断的雇佣关系。其次,客户还要证明自己在其专业领域内取得的杰出成就获得了国际认可。再次,客户要举证说明其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而且具有到机构院所继续深造研究的意向。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实战经验丰富,对解决此类问题并最终帮助客户快速获得申请批准具有十足把握。   此案中的申请法人(雇主)希望客户继续在其医药大学担任药物化学领域的教学助理。于是,我们按照EB-1B的要求,协助客户第一步先取得证明其工作雇佣关系的具体文件证明。   同时,我们帮助客户起草撰写了8封推荐信,以求体现客户研究工作确实获得国际认可。这8封推荐信中的5封来自与客户并不熟识的独立推荐人。为了进一步突出客户的国际知名度,我们选取了来自挪威,澳大利亚,印度甚至中国天津等世界不同国家的专家权威。在信中,他们纷纷描述了客户的杰出成就,同时特别提到了客户的研究对他们自身研究带来的影响和启发。   除此之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通过引用客户长达4年致力于医药化学领域,尤其是客户癌症治疗,艾滋病以及自动免疫疾病领域的教学与研究,进一步说明了客户令人称赞的资历背景。接下来,我们还运用软件分析客户论文成果,以证实客户在国际上的重要影响。最终,我们按照惯例查阅了AAO决议中的有利裁决,将已获批准的其他申请人与本案客户对比,从资历角度揭示客户远远超越其他申请人的事实,进而总结重申客户完全有资格获得申请批准。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4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病毒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申请八月后通过!

於2013年2月9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病毒学博士后研究员EB-2 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历时八个月! (批准通知)   领域:病毒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8个月   国家利益豁免案例顺利通过与否的关键在于看申请人在其领域是否有巨大成就,而且申请人文献引用数量是否达到要求。因此,取得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批准对于引用次数较少的申请人来说是个不小挑战。当我们遇到这类案例时,我们都会想尽办法,尽全力保证案例通过。此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本案客户申请时的引用次数只有寥寥的11次。   为保证案例顺利通过,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设法取到高质量证明信。由相关领域杰出权威人士签字的推荐信可以为客户的成就提供依据,远比仅仅使用引用数量更有说服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指出了客户工作的双重性质,即临床和研究。这两方面都要求紧跟当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趋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诸如本案客户这样的医学工作者花在学术界和出版上的时间。经过这样侧面证明,我们变客户的不利条件为有利,进一步促成了申请的迅速批准。   除此之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着重强调客户工作在国家范围利益以内;如果客户案例被驳而补劳工证,国家利益会受到不利影响。特别是我们还凭借诸多药学以及生物医药方面的杰出专家学者所提供的证明信,进一步展示了客户在病毒学领域的杰出成就。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9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