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丶EB1B杰出研究员教授以及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之推荐信说明

EB1A杰出人才丶EB1B杰出研究员教授以及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之推荐信说明 申请第一(EB1)以及第二优先(EB2)职业移民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其中,申请者最常产生的疑问是有关推荐信人选。确实,在以职业为基础的签证申请当中,推荐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由於移民局官员并非各个领域的专家,因此,他们只能由客观证据来决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法律上定义职业移民的条件。这些客观证据包含但不仅限於发表文章丶专家证词或介绍信等,而推荐信就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项。 许多人会把移民签证当中I-140所需的推荐信与申请研究所丶博士班的推荐信混淆。事实上,申请学校使用的推荐信通常来自於十分了解申请者的师长或雇主,信件内常须详细描述申请者的特质丶成就与能力;而职业移民签证当中的推荐信,则着重在申请者对该领域的影响力,也不一定要来自真正熟识申请者的推荐人。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善用对照与判例,使EB1-A请愿书更有说服力

对於第一优先职业移民杰出人才(EB1-A)类别的申请者来说,请愿书(Petition Letter)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一封有说服力的请愿书若能够完整地向移民局(USCIS)说明申请者的优势条件,就能够有效缩短官员审查案件的时间,相对加快申请者取得签证的速度。 关於请愿书的撰写,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出两项秘诀。首先,申请者应该提供足够的背景资讯,以供移民局官员作为参考依据。简单来说,就是以申请者的条件与同领域的其他人做出比较,来凸显申请者的优势。 例如在学术领域当中,发表论文可说是能力指标之一,申请者就可以藉由证明自己的文章曾被刊登在顶尖期刊上丶曾获顶尖期刊的同行评审丶或是曾被广泛引用,来加强请愿书的说服力。以电子机械工程领域为例,该领域最具指标性的研讨会,就是国际固态电路研讨会( Read more [...]

何谓两阶段审查?关於第一优先职业移民之申请说明

申请第一优先职业移民之杰出人才(EB1-A)以及杰出研究员教授(EB1-B)之申请人,皆需递交请愿书,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具有符合职业移民条件的要求。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虽然请愿书并没有一定的格式,但根据美国移民局(USCIS)的通过与驳回的案件来看,仍有一些潜在规则需要注意。 首先,是移民局从2010年8月发表声明後,开始采用的两阶段审查方式。声明中提供了申请EB1-A杰出人才丶EB1-B杰出研究员教授丶以及EB-2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何谓国际性重要奖项?移民局审核EB1-A丶EB1-B及NIW标准之说明

对於第一优先职业移民当中杰出人才EB1-A的申请者来说,是否曾获得国际性重要奖项丶国家性或区域国际性奖项,是相当基本的门槛之一。根据移民法,申请者必须曾获得国际上该领域最重要之奖项,或是举出其他十一项证据的其中三项,才具有申请杰出人才职业移民之资格。 究竟什麽是国际性重要奖项呢?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说明,国际性主要奖项(Major Internationally Read more [...]

四次论文引用纪录之印度工程师RFE後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批准

最近,美国移民局(USCIS) 以申请者的证据不足(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 RFE),驳回许多职业移民EB2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案(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在这些申请者当中,有许多是任职於顶尖企业的工程师,他们的研究成果多展现在实际的产品研发丶模组设计丶和工业技术当中,却往往因为缺少学术论文的发表而遭到移民局刁难。 对申请者来说,案件遭到驳回令人沮丧,面对移民官员要求补充更多证据,又不知道应该如何着手准备。然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Read more [...]

移民局新措施,企业家也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IW)

日前,美国移民局(USCIS)透过网站发布声明,国外企业家可透过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EB-2)底下,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类别来申请绿卡。国家利益豁免主要是开放让从事对国家利益有帮助的科学研究人员,免除雇用证明即可申请第二类职业移民。 此项措施源自於2011年2月由白宫提出的美国启动计画(Startup America),目的是在於减少市场限制丶鼓励海外投资,并吸引更多能够提升美国在全球经济竞争力的产业设厂。移民局局长梅卡斯(Alejandro Read more [...]

高科技移民公平法案(H. R. 3012)通过之影响

今年11月29日美众议院压倒性票数通过高科技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之後,取消了职业移民类别中,基於国家限定配额的移民限制。往後,绿卡申请的排程不再会因国籍产生差异,而是采取先抢先赢的方式,越早送出的申请案,就可以先获得审查机会。对於中国丶印度这两个移民人口众多国家的申请者而言,将可减少等待绿卡时间;然而,这也意味着其他国家的申请者将会面临更多的竞争对手。 法案通过之前,每个国家的职业移民发出绿卡数量仅占该国家总配额的7%。由於印度丶中国的移民人口众多,使的这两个国家的申请者平均需多等四年,才能拿到绿卡。法案通过之後,这两国的申请者不仅能够更快拿到绿卡,美国雇主也会因为申请绿卡的等待时间缩短,而更愿意雇用印度或中国的高科技人才。纽约时报记者普雷斯顿(Julia Read more [...]

重量更重质,杰出人才职业移民(EB1-A)申请之诀窍

近日,美国移民局(USCIS)常以证据不足(Request for more Evidence, REF)驳回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杰出人才职业移民申请案。杰出人才移民属於美国移民法当中职业移民的第一类优先,占每年全球移民签证配额的28.6%,即大约4万个移民签证。 由於配额多丶不需找到美国雇主丶不需在美投资丶也不需劳工证,更不受申请者之英文水准丶学历和年龄限制;且一旦审核通过, Read more [...]

解除移民国籍限额配置,美众议院通过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

正在苦等绿卡,深受移民排期困扰而的中国丶印度高等技能人才,总算等到了好消息。美国众议院於美东时间11月29日晚间六点三十分,以389票对15票的绝对多数通过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解除了职业移民类别中,基於国家限定配额的移民限制。 此法案是於今年9月22日由共和党众议员查费特斯(Rep. Jason Chaffetz)率先提出,并获得众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拉马·史密斯和民主党众议员洛夫格伦等四人联署。主要内容在於,在不改变职业移民总配额的前提下,取消现行对高技能移民国别限制,并增加亲属移民的国别配额上限。 在原有的法案下,美国政府每年发出14万张绿卡给职业移民,而任何国家公民通过职业移民获得绿卡量不能超过总配额的7%。因此,这些拥有美国高等学历,来自职业移民申请人数众多的中国丶印度申请者,只好苦等比其他国家平均多上四年的时间,才可能拿到绿卡。 史密斯强调,美国雇主为高技能印度丶中国雇员申请绿卡要等待更长时间,并不符合美国自由平等的国家原则。查费特斯也表示,美国政府急需这些高技术人才。他说:「限制这些在美受高等教育的人才申请绿卡,等於是鼓励他们回国就业,这对美国政府而言绝对是一大损失。」 Tech Read more [...]

创设公司可自行申请绿卡: 美移民局宣布创业人才可符合第二优先移民 (EB-2)和国家利益豁免(NIW)

美国经济积弱不振,美国移民局(USCIS)为振兴美国经济并吸引外国人才创业投资,日前(8/2)宣布了多项移民绿卡政策,重申创业者也能够申请的移民类别。其中,移民局在该局的网站上澄清,一般人印象当中需要有美国雇主支持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EB-2),以及一般都是科学科技人才研究员所申请的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其实只要符合该类别的其他资格,创业者也可申请。 根据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类别,必须要有硕博士学历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