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类别时,推荐信占很重要的地位,推荐人不但需要了解「被推荐人」的成就更需要对此移民类别有所了解。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个测地专家的案例供大家参考。此案申请人为一美国医疗设备制造公司,希望能聘雇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因此为其申请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请人认为因受益人在科学上的杰出能力免除其工作证申请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美国移民局(USCIS)表示因未能证明免除其工作证申请可促进美国国家利益,因此拒绝此案。
申请案的说明信中提及:「申请人(该公司)与苏俄一家核能公司签订协议,由苏俄核能公司提供原子能科学家及核能研究发现。美国能源部对这项合作计画给予大力协助,这项计画将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及加州增加2500个工作机会。因为此计画涉及美俄两国,该公司需要对苏俄法规很了解测地工程方面的专家,所以需要聘用此案受益人为测地专家。受益人将会在这个公司在苏俄的子公司工作。她将运用她的专业知识及学历帮忙建制两国的测地系统。受益人非常符合这项工作的要求,而且她已经通过美国政府的最高等级身家调查,可进入像是美国国防实验室以及同等级的国防研究机构,此外她也对於俄国的工程系统及程序都很了解。」
但审查官员认为申请人没有缴交说明信中提及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美国政府给予该受益人的通过安全检查文件,也未说明为什麽该受益人需要如此高的安全权限及其重要性。
申请人也说明了该公司有哪些与美国国防实验室的合作计画,像是生产医疗设备丶供氧系统等,但偏重於对该组织的叙述,且证明文件偏重於财务方面的支持,而非对技术的细节及重要性进行说明。美国移民局第一次审理後於2009年6月要求补件,律师於补件时的说明信提到该受益人曾任教於大学且被升职为「高等教师」丶也在某科学论坛担任要职。另外一封日期为2009年7月的信件与之前的律师信大同小异,大部分在说明该公司的研究计画,没有任何提及因该受益人的工作可带来多少的经济获益或是国家利益,仅再三强调该受益人适合此工作,未提及该受益人作了哪些成就及贡献。审核官员认为「职等」及在某机构任职服务不代表影响力,应由申请人证明在其领域中受益人有哪些影响力,而非由审核官员来推断,最後美国移民局官员於2010年1月份拒绝此案。该公司後来於上诉期限内缴交两封证明信进行上诉。
行政上诉办事处(AAO)审理时首先就申请人提交的I-140表格提出受益人工作上定位的疑问,申请人在表格上的工作类别(SOC)填写的代码为五码17-102,但根据劳工部门(BLS)的分类(SOC)代码全部都是六码,行政上诉办事处因而发现该类别为「调查员」(surveyor)代码为17-1022,且工作的内容也引用错误,但该公司证明文件却表示要雇用此受益人为「测地专家」(geodesist),代码为19-2042。
上诉时该公司总裁以信件说明是用另一个资料库,且他们公司在此资料库上未能找到完全符合职称。所以用最接近的职称及工作内容如附件。但行政上诉办事处表示虽然已不再使用此资料库,但事实上此资料库中有测地学(geodesy)这个类别,而且在上诉文件没有看到工作内容的附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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