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某知名电信公司首席执行官EB1-A申请成功通过!

於2013年2月21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某知名电信公司董事长EB1-A (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商业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无线通讯公司首席执行官 受益人国籍:英国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递交申请时所在地:英国       EB1A案例需要满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条规定:1)申请人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是其领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3)申请人成就得到其领域专家权威认可。要使杰出能力类案例顺利通过,申请人需要准备大量的文件材料还要精通申请技巧,这一点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尤为擅长,我们的专业水准可通过无数次成功经验反复证明。     在处理经济领域客户案例的时候,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重点强调客户的领导才能和客户对其领域的贡献。此外,与研究学者不同,我们处理经济领域客户案例时必须利用定性定量的数据来说明客户符合申请条件。为此,我们展示了各大出版社媒体中本案客户发表的文章报道。我们一一列举了客户曾在商业媒介诸如“福布斯”杂志、“今日美国”以及“商业周刊”上发表的大量文章。此外,我们还直陈事实,指出我们客户的净工资跻身各自领域的最高比例要求的“高工资,高薪金标准”的最顶层。     同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帮助客户起草撰写了6封推荐信。其中这6位权威与客户并不熟识,但却凭借客户在国内外的声誉和贡献故而对本案客户的工作能力颇有了解。通过起草这几封推荐信,我们着重分析了本案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其对今后商业发展的不可替代作用。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向善于领会客户个人需求,并尽最大努力简洁明了地呈现客户的长处。最后,根据一直以来的办案经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以AAO决议中比本案客户引用数量少的成功案例为例,对比说明客户更符合申请条件,理应获得批准。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21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化学工程博士后研究员EB1-A 加急处理2天后成功通过!

客户感言: 「谢谢你们给我转发通知书和其他信息邮件。我上个月就早在Linkedin上加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我很乐意在Linkedin或者Faceook上为贵事务所提供好评,只是可能需要等上一两天。我一定会将贵事务所介绍给我的朋友。你们可以把我的邮件联系方式告知其他申请人。」     於2013年2月27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中国土木工程博士后研究员EB1-A (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历时短短2天!(批准通知)     领域:化学工程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处理时间:2天 递交申请时所在地:马萨诸塞州     EB1A案例需要满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条规定:1)申请人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是其领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3)申请人成就得到其领域专家权威认可。要使杰出能力类案例顺利通过,申请人需要准备大量的文件材料还要精通申请技巧,这一点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尤为擅长,我们的专业水准可通过无数次成功经验反复证明。     针对此案,我们指出客户已经满足了移民局提出的上述标准。具体来说,客户属于化学工程领域尖端科技的极少数精英,其成就获得广泛的国际国内赞誉,该客户堪称化学工程领域数一数二的一流专家。     此外,为了进一步证实客户的杰出能力,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帮助客户起草撰写了5封推荐信,并随后交与专家进行审核,修改和签字。由此一来,这些著名的专家学者就为客户在化学和环境工程方面的重要影响提供了最有利证词。为了客观公正地凸显客户的影响力,我们还邀请了化学工程领域最杰出研究专家提供推荐信。     除此之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指出客户的发表文献质量满足移民局规定标准,足以体现客户卓越的研究能力。我们提供了客户的2项会议演讲记录、大会会刊以及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50篇经同行评审后的学术论文。     同时,为了突出客户在其领域的翘楚地位,我们重点强调了客户文献的引用数量。虽说高引用数量不足为奇,但是考虑到客户工作领域的尖端性,客户的高引用着实说明了客户的优秀实力。为更加显示客户的杰出能力,北美联合事务所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取得高质量的独立推荐信。为此,我们代表了化学工程领域与本案客户素不相识5位专家学者的推荐信,这5位专家皆为该领域最受尊敬的资深研究专家和科学家。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向善于领会客户个人需求,并尽最大努力简洁明了地呈现客户的长处。最后,根据一直以来的办案经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还以AAO决议中比本案客户引用数量少的成功案例为例,对比说明客户更符合申请条件,理应获得批准。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27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中国土木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EB1-A 申请成功通过!

於2013年2月29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中国土木工程博士后副研究员EB1-A (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历时短短1个月!(批准通知)   领域:土木工程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副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内布拉斯加州 处理时间:一个月(升级为加急处理8天之后即通过) 递交申请时所在地:亚利桑那州     在处理EB1A案例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精诚合作,以求满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条规定:1)申请人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是其领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3)申请人成就得到其领域专家权威认可。针以此案例为例,我们通过强调客户的研究及其推荐信的数量和质量来证明我们客户远远超出了移民局对杰出人才案例的申请要求。     在撰写EB1-A案例的申请书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贯首先要强调客户教育背景以及研究学术背景的杰出之处。这样的证据陈述就迎合了移民局规定第一项条件中提到的申请人对其研究工作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描述。针对此案例,我们具体解释了客户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经验。此案的客户既是一名土木工程3D分析工具的研究员又是开发者,他不仅开创了多种新型算法和理论,而且还研发了多诸多新工具,其中很多被认为是土木工程领域多年来最新颖最杰出的进步。     尽管我们的客户在递准备申请时仅有大约100次引用,我们依然能够证实客户是其领域为数不多的杰出人才。具体来说,我们通过量化手段总结了客户在其领域的卓越贡献。比如说,在2010年,本案客户的一篇文章是自动化建设类文献中被最广泛频繁引用的文章,同时连续两年荣登某知名期刊“最热门25篇文章”排行榜。这样的成就无疑为客户申请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除此以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直坚信,案例通过与否的最终砝码是推荐信的质量高低。因此,我们为此案例的客户提供了6篇来自土木工程领域国际著名专家学者的推荐信。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29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有机化学研究科学家EB1-B申请成功通过!

於2013年3月11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有机化学研究科学家EB1-B杰出教授/研究者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有机化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研究科学家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递交申请时所在地:马萨诸塞州     在处理EB1-B/EB1-OR案例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对每件案例都严格要求,以求快速为客户争取到批准许可。在申请EB1-B时,我们按照惯例,着重强调五点:客户的雇主有足够能力支付我们客户的薪金;客户在其学术领域有至少三年以上的研究经验;客户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国际知名的教授;我们的客户有意在美国长期从事专业领域研究。     以此案为例,申请法人(雇主)是一个小规模的创始公司,其大部分资金来源是创投公司。公司雇佣了10名研究人员,其中7名都持有博士学位。同时,为了证明申请法人取得过诸多学术成果,我们指出这些研究人员曾在一个只有国际国内顶尖专家学者出席的有机化学学术会议上介绍了他们学术研究的原始成果。此外,申请法人(雇主)还拥有多项专利成果,进一步证明了该单位真实可信且成就卓著。     为了证明客户的研究受到了国际广泛认可,我们着重强调了客户的学术背景,尤其是取得一流名校博士学位的光辉成绩。同时,我们还指出客户高达142次的引用数量,来表现其突出的研究能力。     在提供了这些例证以外,我们还为客户提供了来自相关领域专家的多封高质量推荐信,以求申请顺利通过。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3月11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杰出人才移民案例分析:发型设计师

虽然刻板印象中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以学术专业为大宗,例如教授丶研究员等,但法规实际上规定只要是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商业丶运动领域皆可申请,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 (WeGreened.com) 表示,根据美国移民局对法规的解释,在制定时将界限范围画的较为宽松,让审核官员有权限让专业的「杰出人才」获得移民核准才符合立法精神。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表示,因此杰出人才移民法规没有设定「排除条款」来禁止某些职业,也就是说只要能符合标准,就极有机会依此类别移民美国。但不能忽略的是「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的标准及要求相当高,非一般移民类别可相提并论,尤其在准备上要能举证申请人的杰出能力才行。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美国移民局(USCIS)公布的发型设计师案例供有意申请者参考。 此案申请人为长期阿根廷美发协会FAPYA会员,且已在美国境内工作多年,希望能透过杰出人才移民类别(EB1-A)拿到绿卡,申请人表示自己在阿根廷曾拿下无数大奖,且与许多电视台丶电影公司丶唱片公司合作为知名艺人设计造型,应可视为符合艺术领域中的杰出人才要求。申请人也在申请案中缴交五封专业推荐信,以及14项大奖的证明文件。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理後发现,申请人所获得的14项大奖,均为其年轻时期所获奖项,距现今提交申请案的时间已有15到20年的差距,由於法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获准拿到绿卡并进入美国工作後「必须」继续发挥其杰出能力对美国作出重大贡献,所以这样的「空窗期」让此申请案显得相当不利。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建议,若有「空窗期」的申请者,应准备不同的申请策略,来增加自己的申请案质量。例如,在提交申请案前,再次参加专业领域中的比赛或是参与评审工作来显示自己持续在专业领域中发挥影响力。 此外,此案的推荐人在推荐信中犯了一些错误,例如在描述申请人的某一个电视剧最佳造型设计奖项时,推荐人认定此奖项在阿根廷等同於美国的东尼奖。由於东尼奖在美国是家喻户哓的音乐剧奖项,与电视剧大不相同。这样的类比错误,显见推荐人的专业能力不足或是对於申请人不够熟悉,这样的推荐信就会大打折扣,不易被审核官员采用。此案在各项标准都欠缺证明之下,未达十项标准中的三项以上,因而遭到美国移民局拒绝。 申请人在接获拒绝信後,也马上采取行动参与一些美国造型协会的活动并接受报纸媒体采访,然後向行政上诉办事处(AAO)提出上诉。但可惜的是,依判例及法律原则下,审核官员无法采用在申请案提出後才发生的事件作为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审核官员是针对申请案在递交的那一刻之前的申请人资格。举例来说,如果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案(EB1-A)是在2013年6月15日递交,即使申请人在2013年6月17日突然获得国际大奖,也无法以补件或上诉方式来请求将此国际奖项列入考量。唯一可行的方式是6月17日之後重新送出一份全新的申请案才能让审核官员采用奖项。 许多杰出移民申请人会因为已经在美国工作多年,因而过於自信认定自己在专业领域中有杰出的表现才能在美国长期工作,往往忽略了法律要求的标准需要申请人自行提交实质证明,无法以抽象形式或概念来认定。这类型的申请人经常在最後因为过於大意而导致申请失败。移民法规相当复杂繁琐,更不用是标准极严格的杰出人才移民类别,如有任何关於第一优先杰出人才类别(EB1-A)职业移民的法律相关问题,可联络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Chen Read more [...]

杰出人才移民类别符合国家级奖项之要件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提醒,若要在申请案中提出符合杰出人才移民类别(EB1-A)的国家级奖项,需要先检视奖项的资格要件;首先要先判断该奖项的规模等级,但要注意的是美国移民局不会只单看「奖项名称」就断定其规模,有许多名称含有「国家级」(national)或「国际级」(international)的奖项其实只是虚有其名,往往只是主办单位虚张声势而冠上了这些虚荣的奖项名称,所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建议申请人,要在申请案中也一并附上该奖项的相关证明文件,像是主办单位名称丶评选标准等,都有助於审核官员对奖项有所了解。   另外,若能提供该比赛奖项举办的频率(几年一次)丶同专业得奖人数丶甚至是曾得过相同奖项的业界名人,都将可以更进一步帮助厘清该奖项是否符合法规要求。也省去了审核官员因为这些奖项的灰色模糊地带发出补件要求(RFE),在过往的案例中,经常可见一些比赛或奖项的授与因为举办太过频繁且得奖人数众多而引发审核官类的疑虑,为了消除这些不必要的疑虑,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完善的申请资料,这样也能尽快获得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核准。由於许多外籍申请人所获奖项都不是以英文为主要语言,因此附上翻译也是申请要件之一,申请人不能期待审核官员精通世界各国语言。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也提供了一个俄罗斯籍的申请案例,该案申请人的工作为默剧演员丶剧场演员丶声乐家,该名申请人声称自己曾获得俄罗斯政府所颁发的艺术家最高荣誉奖项肯定他在艺术方面的成就,他也附上该政府奖项的英文翻译文件,但美国移民局(USCIS)在审核後发现该奖项广泛的颁发给各类型的艺术家,每年多达数百名艺术家得奖,且申请人无法证明在他的专业领域里有多少人同时获得此奖项,此举证责任落在申请人身上,无法由审核官员进行调查得知。由於杰出人才移民(EB1-A)法规中明确指出所谓的杰出人才是在该专业领域中「极顶尖」的优秀人才,若是得奖人数众多则无法显出该得奖人的杰出性。   另外,由於该案申请人在申请时已经进入美国开始工作长达五年的时间,审核官员推论如果该名申请人为该领域金字塔顶尖人物,则在进入美国从事相关工作後,应有杰出表现,但在申请案中未见近几年来的表现资料或是相关奖项。这个部分值得申请人特别关注,若想要在「奖项」上符合资格,在「持续性」上也是审核官员会提出的问题,但仍依「个案审理」为基础,并非所有申请案都被提及相同的问题。   此外,奖项的资料提供需完备,以此案为例,申请人提供了一封俄罗斯歌剧「金面具奖」(Golde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中国结构生物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A申请64天通过!

於2013年2月7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结构生物学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A(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结构生物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博士后研究员 受益人国籍:中国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受理时间:64天   在递交EB1-A案例申请时,为了使案例迅速通过,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都会加倍认真准备,宁可准备过于充分也不让客户担受因证据不足而被拒的风险。同时,如此细致的准备就要求我们利用行之有效的方法。一般来说,我们都会向移民局呈上最有力证据证明我们客户的资历。除此以外,我们还会帮助客户证明他们为其专业领域的佼佼者,并且已在国际国内相关专业领域取得广泛赞誉。   就此案来说,我们指出客户在光谱学与结构生物学方面具有大量实践经验和重要发现,从而促成了癌症领域诸多突破性研究的产生。我们不仅着重强调了客户研究和实践方面的资历,还统计了客户独立发表还有参与发表的著作数量并且计算了引用客户著作的相关文献。这其中最特别的当属客户在科学界最受瞩目的知名期刊杂志之一《自然》上的文献。   除此之外,为了反复证明客户为结构生物学领域的佼佼者并且在国际国内备受关注,我们与客户竭诚合作,以取得高质量的推荐信。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一直坚信高质量的推荐信会大大加大申请通过的几率。因此,在撰写推荐信时,我们保证务必要求推荐人谈到我们申请书中涉及到的重点。具体来说,我们提醒推荐人务必详谈客户在《自然》上发表的学术文章,从而借助推荐人证词证明客户的卓越成绩。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7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德国自动学工程师EB1A申请12天后被批准

 客户感言: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非常感谢北美联合事务所帮我达到目标!他们 对工作的勤奋和奉献精神值得称赞!」   2013年5月22日,我们收到了自动学工程师EB1A(EB1-EA)第一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自动学 递交申请时的身分:自动学工程师 国籍:德国 服务中心:德州服务中心(TSC) 申请时居住地:加利福尼亚 批准通知书日期:2013年5月22日 处理时间:12天(加急处理)   申请人是一位来德国的自动学工程师,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专精生物医学与纳米技术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申请顺利获准!

客户感言:   「谢谢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我真心感激贵事务所对我的帮助。每个事务所都收取费用,但是没有一个能像北美联和律师事务所一样专业。万分感谢!我已经向很多朋友推荐了贵事务所,而且还会推荐给其他人。感谢你们出色的工作,与你们合作很令人满意。」     近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专精生物医药和纳米技术领域博士后研究员EB-1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员EB-1 (杰出人才)申请通过!

客户感言: 「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您好!我很乐意将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出色业务推荐给我的朋友。我也会在Linkedin上推荐你们,再次感谢!」   於2013年2月9日,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了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员EB-1 (杰出人才)申请顺利获准通知!(批准通知)   领域:生物化学 受益人递交申请时的身份:助理研究教授 受益人国籍:印度 服务中心:德克萨斯州 递交申请时居住地:德克萨斯州   在处理EB1A案例时,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精诚合作,以求满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条规定:1)申请人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是其领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续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3)申请人成就得到其领域专家权威认可。针对此案例,我们通过强调客户得到推荐信的数量和质量来证明我们客户远远超出了移民局对杰出人才案例的申请要求。   此次合作的客户曾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合作并惨遭移民局拒绝。于是,这次客户请求我们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协助起草第二次申请。对于此类先前被拒案例,我们的处理方式是首先仔细审核客户先前申请资料,然后针对客户申请薄弱的环节加以完善。从始至终,我们都与客户紧密合作,目的是帮助客户早日获得通过批准。我们首先面临的任务是修改客户杰出能力的几处文字描述,使其简明而有说服力。为此,我们还重新评估了客户的贡献对整个国家造成的影响,进而列举出新证据。除了修改申请以外,北美联合律师事务所认为取得客户同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同样关键。为了给客户申请加分,我们坚持与客户密切合作,并最终取得了数封高质量的推荐信。不得不指出的一点是,我们深切理解申请被驳回对客户来说是一件非常令人沮丧的事情,因此,我们为客户尽心竭力,务必确保客户免受二次被拒伤害。   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时正确地阐明客户工作的重要性,我们终于成功在2013年2月9日帮助客户取得了申请批准通知。     Read more [...]